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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教育科研体系,强化教研队伍支撑能力,发挥市级教育科研龙头作用,推动教科所和学校教研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玉溪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玉溪教育科学研究所是玉溪市教育体育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管理;从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教学研究与管理;负责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及管理、教育理论研究、师资培训、中小学教材和教辅读物管理、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玉溪教育》编辑发行以及玉溪市教育学会事务管理工作。
二、选调岗位
玉溪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中学思政教研员和中学英语教研员各1名,公开选调岗位详细要求见《玉溪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
玉溪市内普通高中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
四、选调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人员免笔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办法,择优予以选调。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积极进取,团结协作,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备适应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现从事对应学科在职普通高中教师,具有6年及以上普通高中教学经历,3届及以上毕业班教学经历,有学科教研组长任职经历。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和理论水平,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经历,教育教学成绩优秀、教研成果突出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公开选调人员须承诺同意按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空岗情况进行聘用,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四)须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调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涉嫌违纪违法和涉黑涉恶,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邮箱投递资料的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报名参加公开选调人员提供玉溪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资格证书、学校开具的证明(6年及以上从教学科、3届及以上毕业班教学经历和学科教研组长任职经历)、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及岗位所需的证书扫描件。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办公室邮箱yxsjksbg@163.com。
(二)资格审查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信息和材料,或因报考人员本人未接未回电话或电话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信息无法落实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复审贯穿整个选调和聘用环节,任何时候发现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相符、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证明的,不予聘用,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三)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形式: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本职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试讲占60分、答辩占4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具体时间、地点以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单为准(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四)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公开选调岗位数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选调人员。同一岗位分数相同的,采取加试考核方式,以加试的成绩排名确定拟选调人员。
(五)体检
玉溪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按程序带领拟选调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六)考察
由市教育体育局和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对拟选调人员档案进行审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递补
若在专业技能测试后续环节中因拟选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信息核查不合格,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将经主管部门同意是否递补的单位书面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递补在专业技能测试中总成绩为70分以上的报考人员;若在公示期间或期满后本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将在玉溪人才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通过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玉溪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出具书面说明。
(五)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玉溪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
八、报名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
玉溪市教育科学研究所:0877-2039508,13577715938
(二)纪律监督电话: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0877-2029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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