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天然气价格调整!

政务   2024-11-07 17:56   陕西  

日前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关于联动调整

2024-2025年度冬高期间

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有关问题的通知


划重点

一、天然气销售价格

1.学校、幼儿园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等生活用气(不包括集中采暖用的非居民用户及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2.19元/m³

2.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为3.47元/m³

3.市政集中供热企业供暖用气(含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集中采暖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为2.93元/m³,终端销售价格可由供用气各方协商下浮。

4.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4.20元/m³。其中,公交车、出租车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维持不变,仍执行3.32元/m³

二、执行时间

从2024年11月5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从4月1日起,仍按宝鸡市发改委《关于联动调整我市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宝发改价格发〔2023〕481号)明确的销售价格执行。

如遇国家或我省天然气价格政策
发生变化
从其规定执行
更多内容
请查看宝鸡市发改委网站


编辑:边启英

初审:何昊  |   终审:权晓勇

金台发布整理

素材来自宝鸡融媒


金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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