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可总有人执迷不悟
漠视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酒驾、醉驾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净化道路交通环境,10月21日至27日,蚌埠交警持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防酒驾醉驾肇事肇祸,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期间
共查处酒后驾驶43起
其中饮酒驾驶23起
醉酒驾驶20起
下面
曝光市区酒醉驾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看看这次又有哪些驾驶员
“上榜”
驾驶人:万某某
驾驶车辆:皖C6W2**
检测数值:241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胡某某
驾驶车辆:皖CRU8**
检测数值:193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唐某
驾驶车辆:皖CP23**
检测数值:181mg/100ml
普通两轮摩托车
涉嫌醉驾
驾驶人:沈某
驾驶车辆:皖CF50**
检测数值:165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高某某
驾驶车辆:苏B535**
检测数值:141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常某某
驾驶车辆:皖AF355**
检测数值:118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纪某某
驾驶车辆:皖CJJ9**
检测数值:115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王某某
驾驶车辆:皖C977**
检测数值:105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魏某某
驾驶车辆:皖COK7**
检测数值:102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田某某
驾驶车辆:皖CRT5**
检测数值:96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姚某某
驾驶车辆:皖C2Y7**
检测数值:92.6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朱某某
驾驶车辆:皖C3D0**
检测数值:80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陈某某
驾驶车辆:沪CTS0**
检测数值:78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胡某某
驾驶车辆:皖CSY2**
检测数值:71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王某某
驾驶车辆:皖C651**
检测数值:70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王某某
驾驶车辆:皖C3N5**
检测数值:68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方某
驾驶车辆:皖CMS1**
检测数值:66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周某
驾驶车辆:皖C0E2**
检测数值:65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林某某
驾驶车辆:皖CL27**
检测数值:46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郝某
驾驶车辆:皖CTP6**
检测数值:31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李某
驾驶车辆:皖CBF6**
检测数值:25mg/100ml
饮酒驾驶
切勿酒驾!
切勿酒驾!
切勿酒驾!
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外围视野可达到180度,但若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人饮酒后易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因酒精麻醉作用,驾驶人的肢体触感会大幅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也会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
蚌埠交警温馨提示: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既害人也害己!请广大驾驶人吸取上述事故教训,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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