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提笔·观点】浅谈《中国青年》中所见关于家庭、恋爱与革命关系的讨论

文摘   2024-07-01 12:00   上海  


浅谈《中国青年》中所见关于家庭、恋爱与革命关系的讨论




导言


“家庭革命”是中国近现代史领域中“耳熟能详”的题目,就该领域而言,学界已积累有丰硕的学术成果。然既有研究在时间层面上的考察范围多限定在辛亥鼎革或五四运动前后,部分相对而言较为“长时段”的研究则多专注于19世纪末至20世纪20年代初,新近出版的《家庭革命:清末民初读书人的憧憬》一书亦只到1923年止。总体而言,学界鲜见关于1923年后时人对家庭、恋爱与革命关系的认识的讨论。因此,本文拟据首刊发行于1923年10月20日的中国共青团机关刊物《中国青年》中所见左翼革命者对于相关问题的认知做一番简要的探讨。


一、从“破家为国”到“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左翼革命者对于家国关系的新理解


若今人完全以现代之价值观“望文生义”地审视清末民初的“家庭革命”,或许多半会仅将其简单地理解为“摆脱封建大家庭的专制”、“追求个人自由与幸福”的解放式运动。不消说,上述“解放”的确是这场运动中颇为重要的一面,然而“家庭革命”自其始便蕴含着更为深层的内核与逻辑。

迭经甲午、庚子的磨难,在19、20世纪之交的中国,“救亡图存”的迫切性不言而喻,而“国家”、“国民”的观念亦随之迅速崛起。当时的许多读书人常透过一组二元对立的“奴隶-国民”的架构来理解时局[1],认为其之所以如此与国人多是“奴隶”而非“国民”的状况大有干系,如梁启超就曾于1900年在《致南海夫子大人书》中写道:“中国数千年之腐败,其祸极于今日,推其大原,皆必自奴隶性来。[2]自然,为救国计,时人的首要任务便是要消解此种“奴隶性”,而传统的家庭在其时恰恰被视为造成“奴隶性”因素之一,故不少人竞言“家庭革命”以图去除国民的奴性。至辛亥鼎革,民国建立,“革命”、“进步”具有了不容置疑的政治正确性,而旧时代的纲常伦理则受到了严重的质疑和批评,成为了“中国落后的肇因”[3],发展到五四时期,于彼时读书人眼中“封建”,“专制”之家庭已与共和国体“如冰弹之不兼容”,家族制度更是“吾国万恶之母”,而“我国政治革命之失败的”原因就在于“吾人无力推翻与国体不兼容之家族制度耳”[4],故若要“谋中国的进步……必须大家努力,从根本上向这腐败的旧家庭革命,才有效果可说”[5]

简而言之,无论是在清末还是五四,“家庭革命”在其倡导者眼中似从来都不是目的,而更是一种改造国家、救亡图存的重要手段,时人“破家”是为了“国”,其在暗中仍沿袭着“国之本在家”的家国共谋的思想[6]然而,发行于1923年11月的《中国青年》第三期却刊登了这样的一篇文章:


“现在一般年,最难解决的,是自身的「婚姻问题」。他们既不情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式婚姻,而恋爱的结婚又不容易如他们的愿……不过为这种单纯的个人问题而烦闷,未免究竟太愚蠢太自私了罢……我们负了人类解放的重担,在这种军阀的横行,国际的侵略,以致国民流离困苦的悲惨情形之下,我们便不为婚姻问题,亦要热血沸腾的起来反抗这种压迫。何况有了这种压迫的存在,人民的困苦,只有日甚一日,而婚姻自由的幸福总只是梦想呢?
青年们,我们底热情,应该寄托到反抗压迫的事业上去啊!我们在政治上经济上因反抗得了自由,自然亦没有今天这些婚姻问题的困难了。
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是呵!我们要有圆满的家庭,还须先要灭却今天的「匈奴」呵!”[7]

图一 《中国青年》第一期 刊影


由上可见,在这位笔名“比难”的作者眼中,家与国之间的关系已不再是“国之本在家”,而是“有国才有家”,要“灭却今天的「匈奴」”——收拾时局,解放人类,反抗军阀与帝国主义的压迫,在政治上、经济上争得自由之后,才会有圆满的家庭与自由的恋爱。因此,青年们的热情“应该寄托到反抗压迫的事业上去”,而不应“愚蠢自私”地“为这种单纯的个人问题而烦闷”。与之相类的对家国逻辑的新理解还集中反映在这份刊物的编辑对当时因家庭、经济与婚姻问题而烦闷的青年之来信的答复中。如在《脱离家庭及拒婚问题(通讯)》一文中,萧楚女便对拟脱离家庭并抱独身主义的青年燕日章说:


“在现在这种生活压迫最高的时代……总以少负家庭系累为好。何况我们是已立志要为社会做一番事业的?那是更其有一个相当的脱离之必要了!
……
结婚一层,那更是个人的私事,须得自己去决定,旁人是不便代你说话的。不过我们当这匈奴未灭之时,既已以身许与社会,那么,像你这还未被婚「结」住的人,纵然不必即决定终身独居,而延迟结婚也是应该的。”[8]

恽代英更是在《改造妻子问题(通信)》中对一位已“觉悟了”“在旧社会制度没有根本推翻以前,婚姻问题是不能解决的;惟有牺牲一切,为革命而奋斗,才能解放自己,解放人类”然却因无法说服旧式妻子与之离婚而被人讥笑“若你对于自己的妻子都不能改造,还配说什么改造社会?”的青年直言:


“古人所谓「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这是封建时代以家庭为中心的思想,其实说到非改造寡妻,决不能改造兄弟,非改造兄弟决不能改造家邦,任何人亦说不出一点道理来。”[9]


显然,恽代英、萧楚女等左翼革命者对家庭、恋爱与革命关系等问题的认识路径较清末民初的读书人已有了巨大的不同。在后者那里,“家”与“国”是同构的,家庭革命是政治革命成功的前提条件,而个人是与家庭、社会三元互动的,但对于前者而言,国家、社会的革命与进步才是解决一切家庭问题的根本方法,家庭本身并不具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它甚至不再牵扯到问题的核心,个人可以直接与社会发生联系,而通过改造家庭以改造国家的想法是“封建时代以家庭为中心的思想”,“任何人亦说不出一点道理来”。另外,《中国青年》所刊载的文章中虽也可见“脱离家庭”等语、左翼革命者亦是劝青年“为社会做一番事业”、为“破匈奴”而“脱离家庭”或“延迟结婚”(且是有“相当之必要”),但此种观念远非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读书人所倡“破家为国”——此处是指要破除“三纲五常”、“包办婚姻”等旧式家庭观念并借此变革社会,而比难、楚女的“脱离家庭”实际是望青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暂时放下个人的生活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广大的革命运动,两者的差异不可不谓显著。

总之,对于1923年后的恽代英、萧楚女等人而言,家庭已不再是改造社会的重要前提,而是个人的“私”的生活的一部分,在国家、社会或革命等宏大的主题面前,其成了某种可以暂时牺牲的东西,进而个人、家庭与社会的三元互动被简化为了“个人-社会”的二元模型。在此种认识的指导下,左翼革命者借《中国青年》这一平台以“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为口号向因家庭、恋爱等问题而困扰的青年群体昭示其“烦闷”之根源并阐明革命之必要,进而号召他们走出家庭,直接投身于激荡的政治运动之中。亦由此,左翼革命走向了进一步的激进化。


二、“一个共产主义者的生命为劳动者从帝国主

义之下求解放的伟大争斗所有”:左翼革命的激进化


1926年2月14日,瓦伦丁节,《中国青年》第66期正式付梓刊行。该期登载有一篇看起来颇为应景的文章——《介绍共产主义者的恋爱观》,文内亦记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莫斯科东方劳动大学的预科生、共产党员格利杨巴夫因失恋郁郁寡欢,最终举枪自戕。然署名“熊熊”的作者提及格氏并不是为了叹其痴情或颂扬爱情神圣云云,而恰恰是“为一些恋爱迷的青年作当头棒喝”。其文中引莫斯科东方劳动大学党团组织对该事件的宣言称:


很明白的,一个共产党员自行戕杀,即是表现他自己曾经错认了他是个共产党员,格君在他留下的宇条上申明他自己不算一个共产党员,是的!
一个共产党员若不知道他的生命不为自己的所有,而为无产阶级所有,为劳动者从帝国主义之下求解放的伟大的争斗所有,那便不明白我们的党纲的基本意义。
一个共产党员若没有把伟大的共产主义的争斗稳固的自行担负……那便不是革命者而是无用之人与废物。
一个共产党员,打穿了自己的心,就与白卫军  (反革命派)用他的手枪反对共产党员一样;因为这一个与那一个都是同样的从伟大的共产主义的兵营中戕害一个兵士。
……
同志们!这就是我们对于共产主义旗帜之下的无用之人与颓败者的答复!”[10]

与之相类,在《中国青年》第82期所载的《马克思主义者与恋爱问题(通信)》一文中,恽代英如是评价一位因恋爱而耽误了革命工作的青年:


“永德:你的朋友当真是马克思主义的信徒,一定知道在经济制度未完全改造以前,是没有美满的恋爱生活可言的。马克思主义者……愿意牺牲一切以谋改造经济制度,使人人得着美满的恋爱。但马克思主义者为了要改造经济制度有时要牺牲一切(包括恋爱在内),若在工作上所必要牺牲的不能牺牲掉,甚至于因为贪恋任何事物,反牺牲了他的正当工作,这只是愚味的鄙夫,决不配称为马克思主义的信徒。”[11]


      另有一名署名“功全”的作者,于《革命青年的家庭观》一文中亦痛斥了或因恋爱问题、或为侍奉双亲、或为养家糊口而放弃革命事业的青年,称他们“偷安于家庭,或被其屈服作了奔走衣食的牛马”,“不惟是欠缺坚强意志的懦夫,而且是一个贪生怕死,自私自利的社会蠹虫!”,而“真正革命的青年”则会认识到:


 “只有脚踏实地的努力于伟大的革命工作求人类之真正自由平等……只有在社会问题解决了之后才能解决家庭问题。至多在革命工作中有余暇时,在不妨害革命工作的范围内,他们也不是铁打的人,他们也可以省视他们年迈的父亲,发白齿落的老母。”[12]


若以今人之视角观审以上种种,大体会觉之荒谬,滑稽,匪夷所思。一位青年为情所困而自戕,纵然我们可以斥之“不负社会责任”云云,但从常理的角度出发,此种行为无论怎样似也不应成为一桩罪,还是滔天的“反革命罪”,行径之“恶劣”等同“白匪军从伟大的共产主义的兵营中戕害一个兵士”;而去承担奉养父母或养家糊口的责任,本身便是人之常情,甚至更是一种义务,纵或革命情势刻不容缓,但正如“功全”自己所写,现实中革命者也不是“铁打的人”,远不至于为他们安上“偷安”、“屈服”、“贪生怕死”、“自私自利”的标签。
然而在当时的“熊熊”、恽代英、“功全”等人眼中,如前所述,家庭早已不再居于社会问题的核心,而更多成为了个人“私”的生活的一部分,而带有“私”的属性的家庭伦理是可以更是“有相当之必要”让位于革命的伦理的。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压迫”、“帝国主义的殖民掠夺”、“军阀混战的野蛮蹂躏”交织并存的时代背景下,在“小资产阶级的家庭已大批的渐入于崩坏的状态而无产者的家庭无存在的可能”的现实情况下,在名为“民族革命”与“无产阶级革命”的“伟大历史任务”的号召下,“革命”具有了某种凌驾于个人生活之上的不容置疑的正确性与权威性。一个革命者的一切,连同其生命,都不再也不可以属于他自己,而是“为无产阶级所有,为劳动者从帝国主义之下求解放的伟大的争斗所有”,其人生价值亦仅依革命的尺度进行衡量——自戕便意味着“没有把伟大的共产主义的争斗稳固的自行担负”,是“无用之人”,“废物”与“颓败者”;而要成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革命者,必须要愿意牺牲革命以外的一切,要明白“只有在社会问题解决了之后才能解决家庭问题”,不能让家庭、恋爱等因素影响工作,“至多”只能在“革命工作中有余暇时”,在“不妨害革命工作的范围内”,才“可以”“省视他们年迈的父亲,发白齿落的老母”,不然便是“愚昧的鄙夫”、“欠缺坚强意志的懦夫”乃至“屈服了的牛马”、“自私自利的社会蠹虫”,连人格都不配有。左翼革命不可收拾地激进化了,种种在今日看来颇为荒谬、扭曲、违背常理和人之天性的思想与逻辑被光明正大地合法化,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恽代英等左翼革命者的笔下,刊载于《中国青年》之上,成为了“共产主义者的恋爱观”、“革命青年的家庭观”——一种革命者必须要达到的合格标准与青年群体努力的目标。


三、尾声:我们为“什么”而革命?


1939年,周恩来同志的夫人邓颖超同志在延安中国青年社本部举办了一场有关两性问题的座谈会[13],在座谈会的最后,邓颖超同志特地提到了有关“生小孩”的问题,其称:


“在我们之间有一部分人轻视怀孕和生育小孩的女人,有一部分怀孕和抚育小孩的女人也认为自己是政治上的落后者,把小孩当作自己的绊脚石,这种现象固然是发生在我们猛烈要求革命的热望之中,但究竟是不对的。我们以为既然生了小孩就应该尽父母之力来爱护小孩,要把抚育小孩当作革命工作的一部分。”[14]


图二 邓颖超在两性问题座谈会上的发言,以《恋爱与结婚》为题名刊发在《中国青年》革新号第二卷第一期上


且先不论在普通人的家庭生活中养育孩子是无可推卸的、最重要的责任,即使是在此次座谈会后,生了孩子的女同志认为自己是“政治上的落后者”,“把小孩当作自己的绊脚石”的情况仍时有发生。著名小说《青春之歌》的作者杨沫便是一例。杨沫在抗日战争期间工作于晋察冀地区,抗战胜利时她的女儿出生,而“是否要自己喂养”仍成了杨沫心头的“严重问题”,她在1945年11月25日的日记中这样写道:


 “我总认为奶孩子不是革命工作,为了工作,就应当把孩子给别人奶,自己腾出功夫来工作。后来看了聂荣臻同志的报告……才转变一些。但还是轻孩子,重工作。今年有了孩子,自己就矛盾。是奶呢?还是不奶呢?原来还有些奶的意思,后来敌人投降了,自己想到解放区将多少倍的扩大,根据形势,干部用的更多……就决定了不奶……有时因为孩子的累赘,不能像许多同志似的活动、工作,内心也感到痛苦。”[15]


邓颖超同志在有关两性问题的座谈会上的讲话,包括“要把抚育小孩当作革命工作的一部分”等语,早在1939年11月便以《恋爱与结婚》为题刊行于《中国青年》(1939年复刊)第二卷第一期上,然而,时至1945年,杨沫仍是认为“奶孩子不是革命工作”,而革命工作的要求是“应当把孩子给别人奶”,而自己的孩子出生后,虽然陷入了矛盾,“原来还有些奶的意思”,但因想到“解放区将多少倍的扩大”、“干部用的更多”等革命形势,还是决定不奶孩子,且时不时会“因为孩子的累赘,不能像许多同志似的活动、工作”而“感到痛苦”。可见此时的革命者已然完全将革命伦理至于家庭和个人之上,内化了“共产主义者的恋爱观”与“革命青年的家庭观”,成为了“铁打的人”。
可是,这合理吗?

革命无疑是需要牺牲的,为伟大的、光荣的革命事业而牺牲家庭、恋爱等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可以理解甚至是值得同情的,然而当此种牺牲不是革命者自身“不得不做出的艰难抉择”而是某种外在要求或者内化了的外在要求的结果时,我们便也有相当之必要问一句:革命是为了什么?此处借“比难”、恽代英、萧楚女、“熊熊”、“功全”等人之回答:革命是为了灭却今天的「匈奴」以得圆满的家庭;革命是为了改造不合理的经济制度,使人人得着美满的恋爱;革命更是为了人类之真正自由平等,是“劳动者从帝国主义之下求解放的伟大的争斗”。而若是在革命的过程中主动抛弃了“年迈的父亲与发白齿落的老母”,“因为孩子的累赘而感到痛苦”,就算那是“发生在我们猛烈要求革命的热望之中”,也“究竟是不对的”,是彻底的本末倒置。

于此,笔者不禁联想到学者赵妍杰在反思近代中国的家庭革命时所表达过的担忧:


“家庭革命的号召者和支持者本来希望通过家庭革命来解决个人、社会和国家所面临的问题,进入绝对自由、平等的美丽新世界。其结果却可能适得其反……国家可以更直接地冲击家庭,干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初衷是为了反抗专制、寻求自由、平等而倡言的家庭革命,结果却可能是政治的进一步专制以及政治对个人家庭生活的宰制,而所谓的平等也不过是个体丧失了自由的平等。”[16]


我们为“什么”而革命?

我们为圆满的家庭、美满的恋爱与人类之真正自由与平等而革命。



参考文献


[1]沈松桥:《国权与民权:晚清“国民”论述,1895-1911》,《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第73本第4分册,2002年12月,第691-695页,转引自赵妍杰:《为国破家:近代中国家庭革命论反思》,《近代史研究》2018年第3期,第77页。

[2]梁启超:《致南海夫子大人书》,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35页,转引自自赵妍杰:《为国破家:近代中国家庭革命论反思》,《近代史研究》2018年第3期,第77页。

[3]赵妍杰:《家庭革命:清末民初读书人的憧憬》,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4月,第4-5页。

[4]邰光典、宝贞:《新家庭》,《妇女杂志》第7卷第1号,1921年1月5月,第5-8页,转引自赵妍杰:《家庭革命:清末民初读书人的憧憬》,第5页。

[5]瑟庐:《家庭革新论》,《妇女杂志》第9卷第9号,1923年9月1日,第23页,转引自赵妍杰:《家庭革命:清末民初读书人的憧憬》,第6-7页。

[6]罗志田:《重访家庭革命:流通中的虚构与破坏中的建设》,《社会科学战线》2020年第1期,第82页。

[7]比难:《婚姻问题的烦闷》,《红藏:进步期刊总汇:(1915-1949)·中国青年(1)》,湖南:湘潭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50页。

[8]楚女:《脱离家庭及拒婚问题(通讯)》,《红藏:进步期刊总汇:(1915-1949)·中国青年(2)》,湖南:湘潭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33-134页。

[9]代英:《改造妻子问题(通信)》,《红藏:进步期刊总汇:(1915-1949)·中国青年(4)》,湖南:湘潭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19页。

[10]熊熊:《介绍共产主义者的恋爱观》,《红藏:进步期刊总汇:(1915-1949)·中国青年(3)》,湖南:湘潭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70-271页。

[11]代英:《马克思主义者与恋爱问题(通信)》,《红藏:进步期刊总汇:(1915-1949)·中国青年(4)》,湖南:湘潭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20页。

[12]功全:《革命青年的家庭观》,《红藏:进步期刊总汇:(1915-1949)·中国青年(6)》,湖南:湘潭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57-160页。

[13]邓颖超:《恋爱与结婚》,《红藏:进步期刊总汇:(1915-1949)·中国青年(8)》,湖南:湘潭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329页。该文开头称:“这是邓颖超先生在本社所召开的两性间座谈会上的发言,见精辟,足供青年朋友参考”。

[14]邓颖超:《恋爱与结婚》,《红藏:进步期刊总汇:(1915-1949)·中国青年(8)》,第330页。

[15]杨沫:《杨沫文集(卷六):自白——我的日记(上)》,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15年,第26-27页,转引自张永:《家庭伦理与革命伦理:中国共产党早期党员的伦理归属抉择》,《东南学术》2020年第3期,第243页。

[16]赵妍杰:《家庭革命:清末民初读书人的憧憬》,第324-334页。




作者:林群象


编辑:Dantio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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