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家庭革命”是中国近现代史领域中“耳熟能详”的题目,就该领域而言,学界已积累有丰硕的学术成果。然既有研究在时间层面上的考察范围多限定在辛亥鼎革或五四运动前后,部分相对而言较为“长时段”的研究则多专注于19世纪末至20世纪20年代初,新近出版的《家庭革命:清末民初读书人的憧憬》一书亦只到1923年止。总体而言,学界鲜见关于1923年后时人对家庭、恋爱与革命关系的认识的讨论。因此,本文拟据首刊发行于1923年10月20日的中国共青团机关刊物《中国青年》中所见左翼革命者对于相关问题的认知做一番简要的探讨。
一、从“破家为国”到“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左翼革命者对于家国关系的新理解
若今人完全以现代之价值观“望文生义”地审视清末民初的“家庭革命”,或许多半会仅将其简单地理解为“摆脱封建大家庭的专制”、“追求个人自由与幸福”的解放式运动。不消说,上述“解放”的确是这场运动中颇为重要的一面,然而“家庭革命”自其始便蕴含着更为深层的内核与逻辑。
迭经甲午、庚子的磨难,在19、20世纪之交的中国,“救亡图存”的迫切性不言而喻,而“国家”、“国民”的观念亦随之迅速崛起。当时的许多读书人常透过一组二元对立的“奴隶-国民”的架构来理解时局[1],认为其之所以如此与国人多是“奴隶”而非“国民”的状况大有干系,如梁启超就曾于1900年在《致南海夫子大人书》中写道:“中国数千年之腐败,其祸极于今日,推其大原,皆必自奴隶性来。”[2]自然,为救国计,时人的首要任务便是要消解此种“奴隶性”,而传统的家庭在其时恰恰被视为造成“奴隶性”因素之一,故不少人竞言“家庭革命”以图去除国民的奴性。至辛亥鼎革,民国建立,“革命”、“进步”具有了不容置疑的政治正确性,而旧时代的纲常伦理则受到了严重的质疑和批评,成为了“中国落后的肇因”[3],发展到五四时期,于彼时读书人眼中“封建”,“专制”之家庭已与共和国体“如冰弹之不兼容”,家族制度更是“吾国万恶之母”,而“我国政治革命之失败的”原因就在于“吾人无力推翻与国体不兼容之家族制度耳”[4],故若要“谋中国的进步……必须大家努力,从根本上向这腐败的旧家庭革命,才有效果可说”[5]。
简而言之,无论是在清末还是五四,“家庭革命”在其倡导者眼中似从来都不是目的,而更是一种改造国家、救亡图存的重要手段,时人“破家”是为了“国”,其在暗中仍沿袭着“国之本在家”的家国共谋的思想[6]。然而,发行于1923年11月的《中国青年》第三期却刊登了这样的一篇文章:
图一 《中国青年》第一期 刊影
恽代英更是在《改造妻子问题(通信)》中对一位已“觉悟了”“在旧社会制度没有根本推翻以前,婚姻问题是不能解决的;惟有牺牲一切,为革命而奋斗,才能解放自己,解放人类”然却因无法说服旧式妻子与之离婚而被人讥笑“若你对于自己的妻子都不能改造,还配说什么改造社会?”的青年直言:
显然,恽代英、萧楚女等左翼革命者对家庭、恋爱与革命关系等问题的认识路径较清末民初的读书人已有了巨大的不同。在后者那里,“家”与“国”是同构的,家庭革命是政治革命成功的前提条件,而个人是与家庭、社会三元互动的,但对于前者而言,国家、社会的革命与进步才是解决一切家庭问题的根本方法,家庭本身并不具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它甚至不再牵扯到问题的核心,个人可以直接与社会发生联系,而通过改造家庭以改造国家的想法是“封建时代以家庭为中心的思想”,“任何人亦说不出一点道理来”。另外,《中国青年》所刊载的文章中虽也可见“脱离家庭”等语、左翼革命者亦是劝青年“为社会做一番事业”、为“破匈奴”而“脱离家庭”或“延迟结婚”(且是有“相当之必要”),但此种观念远非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读书人所倡“破家为国”——此处是指要破除“三纲五常”、“包办婚姻”等旧式家庭观念并借此变革社会,而比难、楚女的“脱离家庭”实际是望青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暂时放下个人的生活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广大的革命运动,两者的差异不可不谓显著。
总之,对于1923年后的恽代英、萧楚女等人而言,家庭已不再是改造社会的重要前提,而是个人的“私”的生活的一部分,在国家、社会或革命等宏大的主题面前,其成了某种可以暂时牺牲的东西,进而个人、家庭与社会的三元互动被简化为了“个人-社会”的二元模型。在此种认识的指导下,左翼革命者借《中国青年》这一平台以“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为口号向因家庭、恋爱等问题而困扰的青年群体昭示其“烦闷”之根源并阐明革命之必要,进而号召他们走出家庭,直接投身于激荡的政治运动之中。亦由此,左翼革命走向了进一步的激进化。
二、“一个共产主义者的生命为劳动者从帝国主
义之下求解放的伟大争斗所有”:左翼革命的激进化
另有一名署名“功全”的作者,于《革命青年的家庭观》一文中亦痛斥了或因恋爱问题、或为侍奉双亲、或为养家糊口而放弃革命事业的青年,称他们“偷安于家庭,或被其屈服作了奔走衣食的牛马”,“不惟是欠缺坚强意志的懦夫,而且是一个贪生怕死,自私自利的社会蠹虫!”,而“真正革命的青年”则会认识到:
三、尾声:我们为“什么”而革命?
“在我们之间有一部分人轻视怀孕和生育小孩的女人,有一部分怀孕和抚育小孩的女人也认为自己是政治上的落后者,把小孩当作自己的绊脚石,这种现象固然是发生在我们猛烈要求革命的热望之中,但究竟是不对的。我们以为既然生了小孩就应该尽父母之力来爱护小孩,要把抚育小孩当作革命工作的一部分。”[14]
图二 邓颖超在两性问题座谈会上的发言,以《恋爱与结婚》为题名刊发在《中国青年》革新号第二卷第一期上
“我总认为奶孩子不是革命工作,为了工作,就应当把孩子给别人奶,自己腾出功夫来工作。后来看了聂荣臻同志的报告……才转变一些。但还是轻孩子,重工作。今年有了孩子,自己就矛盾。是奶呢?还是不奶呢?原来还有些奶的意思,后来敌人投降了,自己想到解放区将多少倍的扩大,根据形势,干部用的更多……就决定了不奶……有时因为孩子的累赘,不能像许多同志似的活动、工作,内心也感到痛苦。”[15]
革命无疑是需要牺牲的,为伟大的、光荣的革命事业而牺牲家庭、恋爱等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可以理解甚至是值得同情的,然而当此种牺牲不是革命者自身“不得不做出的艰难抉择”而是某种外在要求或者内化了的外在要求的结果时,我们便也有相当之必要问一句:革命是为了什么?此处借“比难”、恽代英、萧楚女、“熊熊”、“功全”等人之回答:革命是为了灭却今天的「匈奴」以得圆满的家庭;革命是为了改造不合理的经济制度,使人人得着美满的恋爱;革命更是为了人类之真正自由平等,是“劳动者从帝国主义之下求解放的伟大的争斗”。而若是在革命的过程中主动抛弃了“年迈的父亲与发白齿落的老母”,“因为孩子的累赘而感到痛苦”,就算那是“发生在我们猛烈要求革命的热望之中”,也“究竟是不对的”,是彻底的本末倒置。
于此,笔者不禁联想到学者赵妍杰在反思近代中国的家庭革命时所表达过的担忧:
“家庭革命的号召者和支持者本来希望通过家庭革命来解决个人、社会和国家所面临的问题,进入绝对自由、平等的美丽新世界。其结果却可能适得其反……国家可以更直接地冲击家庭,干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初衷是为了反抗专制、寻求自由、平等而倡言的家庭革命,结果却可能是政治的进一步专制以及政治对个人家庭生活的宰制,而所谓的平等也不过是个体丧失了自由的平等。”[16]
我们为“什么”而革命?
我们为圆满的家庭、美满的恋爱与人类之真正自由与平等而革命。
参考文献
[1]沈松桥:《国权与民权:晚清“国民”论述,1895-1911》,《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第73本第4分册,2002年12月,第691-695页,转引自赵妍杰:《为国破家:近代中国家庭革命论反思》,《近代史研究》2018年第3期,第77页。
[2]梁启超:《致南海夫子大人书》,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35页,转引自自赵妍杰:《为国破家:近代中国家庭革命论反思》,《近代史研究》2018年第3期,第77页。
[3]赵妍杰:《家庭革命:清末民初读书人的憧憬》,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4月,第4-5页。
[4]邰光典、宝贞:《新家庭》,《妇女杂志》第7卷第1号,1921年1月5月,第5-8页,转引自赵妍杰:《家庭革命:清末民初读书人的憧憬》,第5页。
[5]瑟庐:《家庭革新论》,《妇女杂志》第9卷第9号,1923年9月1日,第23页,转引自赵妍杰:《家庭革命:清末民初读书人的憧憬》,第6-7页。
[6]罗志田:《重访家庭革命:流通中的虚构与破坏中的建设》,《社会科学战线》2020年第1期,第82页。
[7]比难:《婚姻问题的烦闷》,《红藏:进步期刊总汇:(1915-1949)·中国青年(1)》,湖南:湘潭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50页。
[8]楚女:《脱离家庭及拒婚问题(通讯)》,《红藏:进步期刊总汇:(1915-1949)·中国青年(2)》,湖南:湘潭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33-134页。
[9]代英:《改造妻子问题(通信)》,《红藏:进步期刊总汇:(1915-1949)·中国青年(4)》,湖南:湘潭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19页。
[10]熊熊:《介绍共产主义者的恋爱观》,《红藏:进步期刊总汇:(1915-1949)·中国青年(3)》,湖南:湘潭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70-271页。
[11]代英:《马克思主义者与恋爱问题(通信)》,《红藏:进步期刊总汇:(1915-1949)·中国青年(4)》,湖南:湘潭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20页。
[12]功全:《革命青年的家庭观》,《红藏:进步期刊总汇:(1915-1949)·中国青年(6)》,湖南:湘潭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57-160页。
[13]邓颖超:《恋爱与结婚》,《红藏:进步期刊总汇:(1915-1949)·中国青年(8)》,湖南:湘潭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329页。该文开头称:“这是邓颖超先生在本社所召开的两性间座谈会上的发言,见精辟,足供青年朋友参考”。
[14]邓颖超:《恋爱与结婚》,《红藏:进步期刊总汇:(1915-1949)·中国青年(8)》,第330页。
[15]杨沫:《杨沫文集(卷六):自白——我的日记(上)》,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15年,第26-27页,转引自张永:《家庭伦理与革命伦理:中国共产党早期党员的伦理归属抉择》,《东南学术》2020年第3期,第243页。
[16]赵妍杰:《家庭革命:清末民初读书人的憧憬》,第324-334页。
作者:林群象
编辑:Dantio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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