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兰州市购房补贴实施细则。2024年6月21日至2025年5月31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相关购房手续的,购买90平方米以下首套住房的,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0.5%给予购房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上首套住房的,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0.75%给予购房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下二套住房的,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0.5%给予购房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上二套住房的,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1%给予购房补贴;对于购买第三套房或以上套数住房的,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1.5%给予购房补贴。补贴对象是自2024年6月2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完成契税缴纳取得完税凭证的房屋所有权人。今年6月,兰州市发布《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取消限购、限售、价格备案等购房措施,优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同时,阶段性放宽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至2025年5月31日,购买自住住房的,此前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购房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执行兰州市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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