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后,欠的钱谁来还?

民生   2024-11-27 18:06   江西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但如果债务人突然去世

那么债务该如何处理呢?









近日,瑞金法院在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时,借款人张某在法院开庭前突然离世。经过法院调解,最终促成借款人张某的父母将借款及相应利息归还给银行。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张某以做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向某银行借款 15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但因经营不善,无法按时向银行归还借款及支付相应利息,故银行将张某诉至瑞金法院,要求张某归还借款本金15万元及相应利息。



(图源网络)

法院受理案件后,借款人张某突然因病去世,银行便变更诉讼请求,将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全部诉至法院。张某的父母对该借款事实无异议,但表示张某生前的债务他们不应承担。经承办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告知法定继承人应在继承范围内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责任等法律知识。最终,张某父母同意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张某生前所欠某银行的借款,并一次性向银行全部付清。



(图源网络)






法官说法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债务的终止情形包括清偿、抵消、提存、免除、混同、债务更新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但债务人死亡不属于债务终止情形。在处理债务人死亡案件时,法院将通过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来进行判断,从遗产的范围、债务的性质、继承人的意愿等综合考虑,尽可能地调解处理,以确保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来源:瑞金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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