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但如果债务人突然去世
那么债务该如何处理呢?
近日,瑞金法院在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时,借款人张某在法院开庭前突然离世。经过法院调解,最终促成借款人张某的父母将借款及相应利息归还给银行。
案情回顾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来源:瑞金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