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属维尔京群岛基金
BVI开放式基金
孵化基金是为新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和投资者提供的低成本、低风险的初始基金选择,用于测试投资策略、吸引初始资金和建立业绩记录。投资者不超过20人,每位投资者初始投资额不低于20,000美元,募集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运营2年后需停止运营并清算或升级为其他基金类型。孵化基金的优势包括法律未强制要求委任多个职位、财务报告无需审计,设立成本最低、监管要求最少,可在2个工作日后展业。通过孵化基金,初创基金发起人可以高效建立基金投资业绩,并测试投资策略的可行性。
获准基金是《证券与投资条例(孵化基金和获准基金)(2015)》中设立的一种新型基金。其投资者数量最多为20人,没有最低初始投资门槛,募集总额不超过1亿美元,且没有基金存续期限制。如果在连续两个月中投资者超过20人或募集总额超过1亿美元,必须纠正违规、停止运营并清算,或转为其他更复杂的基金结构。选择获准基金的原因包括只需委任一名行政管理人和当地授权代表、财务报告无需审计、募集总额上限高且无存续期限制。这对于希望长期运作、投资者规模较小的基金发起人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专业投资者基金旨在吸引具备专业投资知识和经验的投资者,通过提供更灵活的基金结构和投资策略,满足其需求并实现更高的投资回报。这种基金类型通常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和更高的风险回报潜力。专业投资者基金主要针对符合专业标准的投资者,通常无明确投资者数量限制,但投资门槛较高,每位投资者的初始投资额不少于10万美元,需具备财务实力和专业知识。专业投资者是指从事日常业务涉及与基金持有的同类型财产收购或处置,或个人或与配偶共同持有的资产净值超过100万美元的投资者。基金需向金融服务委员会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在39个司法辖区内自由选择审计师。选择专业投资者基金的原因包括无投资者人数和基金募集规模限制,可进行试营业,需委任基金管理人、行政管理人、托管人和审计师,但可申请豁免,并适合有经验的专业投资者,是BVI数量最多的基金类别之一,提供更灵活性和高回报潜力。
BVI私募基金是一种开放式基金,其特点包括投资者人数不超过50人或通过私下方式向投资者发出邀请。私募基金需每年向FSC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选择私募基金的原因包括无最低投资金额和募集金额上限限制,需经FSC认可后方可展业,须委任管理人等,但可根据FSC批准情况豁免。BVI私募基金为各类家族办公室和高净值人士提供了灵活性和较高的成本效益,因此是投资管理公司和家族办公室/高净值人士应特别关注的投资选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