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征集《泾川县乡村地名采词库》的公告

民生   2024-11-20 10:00   甘肃  

为深入推进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助力数字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乡村著名行动”的部署要求,拟建立《泾川县乡村地名采词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地名采词库信息。

  一、征集目标
  深度挖掘我县历史文化和现代特色相结合的相关地名信息,使优秀的地方传统文化融入到地名规划以及地名命名、更名中,更好地体现地域特色,延续和传承地名文脉。 

  二、征集使用范围

  本次乡村地名采词征集主要用于泾川县下辖乡(镇)范围内使用。乡村地名采词库一般包括街路巷、居民点、建筑物、自然地理实体、桥梁等基础设施命名。 

  三、征集名称要求
      1.地名采词要符合《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主题鲜明、雅俗共赏,兼顾指位性、代表性、协调性; 
      2.地名采词可结合我县特色地方文化(农耕文化、民俗文化和红色文化等多元文化),也可体现地名特征、地理景观、历史文化、自然生态、产品产业、民俗习惯等方面内容,寓意深刻,富有个性; 
      3.地名采词要含义健康,符合社会道德风尚; 
      4.地名需标明名称含义;
      5.避免“大、洋、怪、重”,不与采词适用范围内已有的现状街、路、巷、桥梁等现有地名重复; 
      6.不以人名、企业名称命名,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外国人名、外国地名、外国地名读音或外国语读音命名; 
      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地名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
      四、征集时间:长期。
      五、征集方式:本次征集仅接受电子邮箱投递方式,邮件标题统一命名《泾川县乡村地名采词库征集表》。
联系邮箱:1024819893@qq.com
联系方式:0933-5915612

六、注意事项
      1.征集地名一经采用,其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在媒体的发布权归泾川县民政局所有,且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命名进行修改、组合、使用。
       2.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泾川县民政局。


泾川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18日



来源:泾川门户网

编辑/吕芳芳 审核/王 璐  监制/杨灵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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