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城市最美的风景线
而车辆不按规定停放
不仅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还易造成交通拥堵
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徐州交警
现曝光一批违停案例
一起来看
违停曝光台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26日
违法地点:广山路
违法行为:占用机动车道违法停车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26日
违法地点:庆丰路
违法行为:占用机动车道违法停车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26日
违法地点:疏港路
违法行为:占用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逆向停车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机动车应当按照顺行方向或者标示的方向在停车泊位内停放,不得跨越停车泊位停放,不得连续停放超过规定时间。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26日
违法地点:二轻路
违法行为:占用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逆向停车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机动车应当按照顺行方向或者标示的方向在停车泊位内停放,不得跨越停车泊位停放,不得连续停放超过规定时间。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26日
违法地点:将军大道
违法行为:占用机动车道违法停车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26日
违法地点:广山路
违法行为:占用机动车道违法停车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违法停车的危害有哪些?
01
影响交通安全
违停车辆占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不仅会导致人车混行,而且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违停会导致非机动车辆变道行驶,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02
危害公共安全
违停车辆占用应急通道,当遇到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车辆难以迅速赶到现场,错过最佳应急处置时间,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03
降低通行效率
违法停车行为会占用有限的动态交通资源,降低交通运行效率和道路通行能力,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不便。
停车遵循“八字”标准
●入位:是指机动车停车必须在泊位内停放,严禁越线、压线停放。
●顺向:是指车头必须朝道路方向或者按箭头指示停放,在准许临时停车的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必须按行驶方向停放。
●齐头:是指车体与停车泊位前段标线基本垂直,并排停放车辆车头基本对齐。
●守时:是指在限时性泊位停车要按时停放,到时驶离。
徐州交警提示
让爱车“进位进库”
保证道路有序畅通
一起营造安全、文明的
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 | 徐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