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宣传月丨警钟!电动三轮车夜间充电引发火灾烧成“铁架”

旅行   2024-11-18 20:22   新疆  

10月8日20时28分

我州某小区一电动三轮车

在充电期间引发火灾

火灾发生后社区便民警务站第一时间到场对火灾进行了控制,有效防止了火灾扩大。

据小区居民介绍,火灾发生时,小区停车棚外一电动三轮车起火,现场火光冲天,并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并通知物业。

接到火灾警情后,小区物业、社区、便民警务站及时到场并利用灭火器将火势控制,消防人员到场后全力将火灾扑灭。经调查,火灾原因系电动三轮车在充电过程中,因充电器故障引发火灾。火灾造成电动三轮车烧毁,停放在附近的自行车和物品受到不同程度损毁,并由电动三轮车主进行了维修及赔偿。
电瓶即使不在充电的状态下
也有发生爆燃的情况
电瓶着火时间速度短,火势大
着火的电瓶会释放大量有毒气体
人一旦吸入高温有害气体
很短时间内就会发生中毒、缺氧、窒息
从而造成人员伤亡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提醒居民朋友们
使用电动车请务必遵守以下四点

1、不进楼、不入户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进楼、不入户,违反规定入户充电引发火灾将追究法律责任。

2、强源头、正渠道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不买“三无”产品。

3、室外充不“飞线”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在室外充电场所,不私拉电线“飞线“充电,充电时务必使用原装充电器。

4、不改装、不混用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不改装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如续航里程明显下降,应立即更换电池,避免蓄电池“超期服役”“带病“运转,更换应到正规渠道购置原装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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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

本期编辑:陶志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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