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动图来源于交通事儿
案例回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01
容易被忽略的超车情形
超车时需注意:
1、有无车辆相向驶来
2、后方是否有来车
3、距离是否足够超车
4、前车是否提速
5、超车完成后并线距离是否足够
除此以外,普通道路超车时还需要留意中心标线是否为虚线,如果是实线就不能强行超车。
02
不良超车的后果
03
“右侧超车”和“从右边超车”的区别
04
“左侧超车”一定正确吗?
赶时间的同时
千万要注意安全第一位哦
来源: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
监制:王雯姬 责任编辑 :符欣瑶
编辑: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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