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吃函!涉保理业务问题
文摘
财经
2024-11-19 22:12
北京
由于实控人资金占用问题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ST观典(688287),烦心事不断。11月19日,ST观典披露公告称,公司存在无商业实质保理业务的情况,可能承担付款责任金额约为1.61亿元。对于该事项,上交所也于当日“闪电”向ST观典下发了监管工作函。ST观典方面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为切实保护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若公司因上述保理业务而遭受损失,公司实控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据ST观典公告,公司存在利用自身信用通过签署无商业实质的合同等给其他公司保理融资提供便利的情况,公司在保理业务中作为购货方(债务人),如其他公司到期不能偿还保理公司或银行款项时,需承担付款责任,上述金额约为1.61亿元,其中涉及华夏银行3552.56万元,该笔金额已于2024年5月29日的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涉及北京银行8020万元、建设银行4511.42万元。上述消息披露后,ST观典“闪电”收到了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上交所要求ST观典及持续督导机构核实相关保理业务资金用途及实际流向,相关资金是否流向公司关联方,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告显示,ST观典上述保理行为均发生在2024年4月底之前。上交所也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关联方应当做好自查工作,结合前期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上述事项发现时点等,核实是否存在前期信息披露不及时等情况。11月19日,针对上述事项,ST观典方面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后续,在上市公司层面,公司将督促其他公司还款,若其他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公司可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以此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在控股股东、实控人层面,实控人承诺将督促其他公司还款,必要时采取一切合法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为切实保护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若公司因上述保理业务而遭受损失,公司实控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据了解,ST观典系A股“转板第一股”,不过由于实控人高明资金占用未及时归还相关问题,公司在今年11月4日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ST观典最新公告,公司于11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还款4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实控人累计偿还1.2亿元,尚有3918.52万元未归还。在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中也提到,要求ST观典实际控制人应当积极筹措偿还占用公司的资金,尽快全额偿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公司全体董监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实际控制人尽快偿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利益。ST观典方面表示,2024年6月5日及6月6日,公司实控人已向北京银行质押7325.65万股用以解决公司的违规担保及前述保理业务,其中1451.55万股为对北京银行保理业务所做的质押,对应保理金额9000万元(其中包括已偿还保理金额980万元以及未偿还保理金额8020万元)。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实控人资金占用等多个问题,ST观典近期还收到了独立董事督促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