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主要负责人培训和考试取证人员的公告

政务   2024-12-12 17:14   西藏  

春节藏历新年将至,为方便广大有意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的经营者及时颁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日应急〔2024〕58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且必须通过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上公示的培训机构名单进行报名、培训和考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资格证,县应急管理局方可受理零售许可申请。对此,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拟于近期安排培训机构在日喀则市区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最终考试地点为自治区应急厅考试中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零售网点布局说明

根据《通知》文件明确要求,各县(区)审批烟花爆竹零售的户数较上一年度原则上只减不增(2023年度我县审批通过的烟花爆竹零售店为2家),现结合定日县地理位置、面积、人口、距离等因素,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保障安全、经营有序、方便群众、适度竞争”的原则布设,我县2024年烟花爆竹零售点原则上县城内不超过2家销售点位,考虑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等因素在扎西宗乡、岗嘎镇分别不超过1家,最终零售网点数量以县应急管理局审核结果为准。 

           

二、主要负责人资格证考证报名事宜

根据《通知》要求,有意向参加培训的年满18周岁有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一定文化程度的公民于2024年12月1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大院右侧二楼)处报名,逾期不受理。


三、发证说明

待完成报名参加主要负责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可携带本人及销售员身份证复印件、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场所现场照片到县应急管理局递交零售申请,县应急管理局后续会在【定日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并协同县公安局、消防救援局完成资格审查、现场核查等事宜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户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18289129783

 

 

 

定日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


终 审:旺   庆

复 审:徐   超

初 审:   措

编 辑:嘎玛措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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