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就是大家都知道的:获得过一次性国际重大成就、或奖励、或重大发明创造的人才(a one-time achievement (that is, a major, international recognized award))。例如:诺贝尔奖获得者、奥林匹克运动金银铜获得者, 奥斯卡获得者,NBA全明星赛入选者,国际重大发明创造等。
仅凭这一项重大国际知名奖,这些人才就会受到美国政府的欢迎。在这种条件下,只需把获奖证书和申请表寄给移民局,无须提供其它任何材料,即可满足杰出人才的标准,轻而易举地移民美国。
但并不是只有获得诺贝尔奖或奥林匹克奖之类的重大国际知名大奖的人才算是杰出人才。移民法提供了另外一种相对宽松的衡量标准,即申请人只需符合移民法规定的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条,就可申请特殊人才移民(at least three of the following)。这十条之一的奖项,是指申请人在该领域内曾获得比一次性国际重大成就奖稍低一些的国家(不一定是美国的)或国际著名、认可的奖项。但省市级别的,学校的,单位的,地区性的,或者只给青年组的奖项不符合这项要求。
申请人不但需要提供材料证明获得此重要的奖项,而且还要证明该项奖项在其领域中是国家或国际认可奖项的。例如提供奖项介绍、主办方介绍、评选标准、评审构成、媒体对奖项的报道等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能符合移民局要求的奖项,不仅仅是可以提供上述证明材料,还需要是该领域内的权威奖项。有一些所有行业通吃的假大空论坛,颁发的奖是没有效力的,即使它做好了全套的资料,也不会被认可。因为移民局不是傻子,什么行业的人都用同一个奖来论证,显然是不合理的。移民局定期都会整理黑名单,不断提高打假水平。
咨询费:149元/30分钟
我在美国,有时差,微信通过如果不及时,请见谅
郭思聪
移民公司创始人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先后在中美企业峰会、头部移民公司担任高管工作,资深移民法律专家,与境外律师紧密合作,服务上百组家庭,保持申请成功率100%。
精通美国、土耳其移民项目。擅长为申请人策划最适合的申请方案。
用匠人精神打造移民行业服务标准,口碑推荐率远超移民同行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