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文物有话说 55】四枚印章见证地方检察工作变迁

政务   2024-11-16 18:00   安徽  


四枚印章见证地方检察工作变迁

(二级文物

收藏于江苏检察历史文化教育基地)


(图片提供:江苏检察历史文化教育基地)




这四枚印章分别是苏南人民检察署、苏北人民检察署、南京市人民检察署和江苏省人民检察署印章,均为方形圆柄,印面边长6厘米,为制作精良,用黄铜铸造,印文为阳文繁体老宋。



1949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署成立后,各省相继成立检察署。当时江苏的行政区划分为苏南人民行政公署、苏北人民行政公署和南京市人民行政公署三个区,统一由华东军政委员会管理。1950年初,这三个区的人民检察署同时成立,相应的三枚印章也正式启用。1953年,按照行政区划调整要求,苏南、苏北和南京市人民检察署合并为江苏省人民检察署,江苏省人民检察署印章至此启用。1955年初,江苏省各级人民检察署正式改名为人民检察院。从此,四枚印章圆满地完成了历史使命。


一方方盖着红章的文件,见证了那些筚路蓝缕的检察岁月,见证了法治建设的铿锵步伐,见证了检察机关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依法公正行使人民赋予权力的使命担当。


第78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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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丨任小玲
来源丨检察日报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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