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珠峰首登者欧文的遗骸,在一百年后2024年九月,被金国威发现了!这两天境内外媒体刷屏了,无论是不是登山圈的。
大家除了关心欧文的遗骸,还关心他生前携带的柯达“背心袋”相机,其中有可能保存有马洛里和欧文登顶珠穆朗玛峰的照片。如果被找到并冲洗出来的话,人类珠峰首登时间将提前29年!欧文的遗骸、相机和照片,是人类登山史、人类探索精神的无价之宝。那张照片,可能史上是最值钱的照片之一。
那么,一些无法回避的问题来了:
1、美国人在中国发现了解放前的英国人尸体,遗体遗物处置,遵守哪国法律?
2、欧文的百年遗骸是文物吗?归谁所有?中国、英国、美国人金国威,还是欧文的后代?
3、如果找到相机和照片的,归谁所有?
这些问题比想象的复杂点,还涉及国际法问题,我尝试捋一捋。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中对于文物的界定:“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我认为,已经发现的欧文遗骸中的登山靴和有姓名标签的袜子,是“重大历史事件、著名人物、具有重要纪念意义、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实物”,符合文物的定义。
我抬头看着赫尔策尔,他交叉双腿斜倚在沙发上,手里高举着啤酒。“你是想说,如果我们说我们是去找桑迪·欧文的,他们(指中国主管部门,本文作者注)就肯定不会发给我们许可证是吗?”
“绝对的,而且如果他们发现你找到了那台相机,他们也会想要。最近一次出价是40万美元,那还是1999年。想想现在该值多少钱了。”
托姆估计会有100万。
“最好就是只跟他们说你是去登山的,你们有一个喜欢拍日落的摄影师之类,随便编几句你喜欢的废话。这件事情你必须秘而不宣,因为要是有任何人知道了,你到加德满都(搜寻队从加德满都进入中国西藏,本文作者注)的时候,就会发现有个该死的地接团前来接机,想加入你的登山队。”
……
赫尔策尔说:“你得知道,有足足六个当事人声称对那台相机以及相机里面可能有的任何照片拥有所有权。多年以前有位微软的资深版权律师,也是个登山爱好者,对这个问题做了个很有意思的研究,最后大体上说的是,这完全是一摊烂账。1924年以来版权法都已经修改过两三次了,有英国的版权法也有美国的版权法,而且所有直接相关的人现在都已经去世了。这个家伙是美国最顶尖的法律专家,他实际上说的是,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裁决。你知道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对吧,就是说谁打得赢就是谁的。跟法律没关系。”
元芳,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