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动态】关于再次征集会昌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文摘   2024-11-05 18:02   江西  



关于再次征集

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前期,会昌县公安局以人民为中心,紧盯关乎民生的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活动,重拳出击,破获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严打整治,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会昌警方再次向社会各界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1.生产经营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2.私设生猪、肉牛等畜禽屠宰的“黑窝点、黑作坊”,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类等违法犯罪线索;

3.肉类食品生产经营者(含零售摊贩),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未按规定索取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以及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

4.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涉及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5.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运输、贮存、销售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对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举报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  

(二)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的,依法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严厉惩处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依法保障举报人的权利。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李警官:17870576505;

宋警官17870050087或110;

四、备注事项

公安机关敦促正在实施或已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尽早投案自首,主动陈述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警示从事上述行业的从业人员,应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警方同时提示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警惕,加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向公安机关反映假劣肉类制品食品安全问题,警民携手同行,共同营造良好的食品健康安全环境。


 

会昌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4日




来源/会昌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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