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时事
2024-11-05 14:49
山东
邹城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邹城市人民政府市长王建文的提请,于2024年11月4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邹城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邹城市人民政府市长王建文的提请,于2024年11月4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邹城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邹城市人民法院院长吕东的提请,于2024年11月4日表决通过,任命:周玉花为邹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李闽为邹城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刘建锋为邹城市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孔凡静的邹城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李闽的邹城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邹城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邹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弘的提请,于2024年11月4日表决通过,任命:邹城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邹城市人民法院院长吕东的提请,于2024年11月4日表决通过,任命:邹城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4日表决通过,接受李长伟、王俊鹏辞去邹城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邹城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邹城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彬辞去邹城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邹城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邹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邹城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邹城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闵凡臻辞去邹城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邹城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邹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邹城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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