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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书
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学校是人员高度密集场所,冬季是火灾高发季节。预防火灾,不仅是各级组织与消防部门的责任,更是法律赋予我们每一位公民的共同责任。11月9日是全国“119消防宣传日”,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彻底清除各种消防安全隐患,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特向全体师生员工提出以下倡议:
一、爱护学校的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设备完好有效,特别是各教学楼、综合楼、公寓楼楼道、楼梯的消防栓玻璃、安全疏散灯、灭火器箱等易碰易碎易损坏的设施。国家《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团体和个人都有自觉维护消防设施的义务。确保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一旦发生火灾,保证消防设施设备能够立即启动扑灭火灾。
二、广大师生要积极踊跃参加安保处开展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疏散活动,增强火灾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做出正确的反应和撤离到安全区域。
三、加强对教室、宿舍、备课室,办公室、实验室、微机室、餐厅操作间、电动车棚等区域用电设施、电线、电源插座等电器设施的检查,确保电路安全,减少因电器原因引发的火灾风险。
四、看清并牢记学校综合楼、教学楼、学生公寓楼道楼梯内个各区域安全出口标识,确保大家能清楚掌握逃生通道的位置,提高逃生效率。
五、电动车已成为大家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为了方便大家使用,同时也为了保证大家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已合理规划,建设了3个电动车棚并附带有电动车充电区域,请大家按照要求在学校规定的电动车棚充电。不要在楼宇间、办公室,楼梯间、公共门厅、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停放、充电,不进行飞线充电。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时刻保持警惕,强化自我防范意识,关注安全,珍爱生命。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提升整体火灾安全水平,为师生们营造一个更加安全、舒适的学习、工作环境,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致力于预防火灾,守护我们共同的美好校园。
咸阳市实验中学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