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济宁公安交警最新公告

时事   2024-11-06 18:52   山东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对下列已注销未收回的机动车驾驶证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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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6日   


来源:济宁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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