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本义为狭窄,《说文解字·广部》有“廉,仄也”。清代“说文四大家”的段玉裁与朱骏声分别对此加以注、疏,前者在《说文解字注》中解释:“此与广为对文,谓逼仄也。”即指地方狭窄。后者在《说文通训定声》中进一步示例说明:“堂之侧边曰廉,故从广。”“廉”最常用的意义是廉洁,《玉篇·广部》将其解释为“清”,《墨子·修身》中写道“贫者见廉,富者见义”,阐明君子的处世之道应该在贫穷时表现出廉洁,在富贵时展现出仁义。
《说文解字》中“因广为屋,象对剌高屋之形”,因此该部之下所收各字皆与房屋的功能、组成部分有关,如“府、庖、库、庭、序、廇”等。“廉”指堂屋的侧边,先由形容词义“狭窄”引申出了方位词义“边;侧边”。由于房屋侧位多为边角,能够见棱见角,便引申出指示义事物的棱(角)以及隐喻义人的性格正直,如《礼记·聘义》中“廉而不刿”是说玉体虽有廉棱却不伤割于物,比喻为人宽厚,而“廉士”则用于旧称有节操、不苟取的人。又由于房屋边角处使用建筑材料少,故而引申出“节俭、收敛、少寡、简略、价钱低”等意义,如廉薄、廉纤、廉廉、廉便、廉苫、廉寸等词均包含少、小的语义特征。此外,“廉”还存在通假、专业术语、专用名词、姓氏等用法。
实施“廉”的行为主体不同,要求也有所差别。“廉政”一词较早见于春秋时期传世文献《晏子春秋·问下四》。齐景公问晏子:“廉政而长久,其何行也?”晏子对曰:“其行水也。美哉水乎清清,其浊无不雩途,其清无不洒除,是以长久也。”晏子认为廉洁政治的长久施行应该如水一般,浑浊时用于涂抹泥墙,清澈时用来扫撒除尘,曼妙柔和、潜移默化。《汉语大词典》中“廉政”词条注释为“同‘廉正’”,即二者为异形词。“廉正”为廉洁正直,最早见于《周礼·天官·小宰》:“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该释义不仅将词语“廉政”的始见年代向前推移,而且体现了中国古代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框架,是面向官吏考核的体系机制,也是传统德政文化的精髓。廉洁奉公且善于办事、推行政令、谨慎勤劳、公正客观、遵纪守法、明辨是非为六项评判官吏的标准,然“既断以六事,又以廉为本”,将“廉”置于首要位置。
“廉”是提升思想境界的道德标尺。南宋理学大儒朱熹在《漳州龙岩县学记》中有言:“使吾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之行日笃,而身无不修也。”明代心学集大成者王阳明在《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中也谈及:“今教童子,惟当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为专务。”可见,在正己与育人的双向标尺上,“廉”都是难能可贵的高尚品质,也是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必备美德。
“廉”是树立良好家风的血脉赓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北宋名臣包拯留下遗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违背清廉自守的家训会被家族遗弃,逐出家门,不能埋葬于祖坟之中,此等惩戒令后世时刻警醒。
“廉”是葆有民本特色的施政原则。“民为邦本”是儒家文化治国理政的鲜明主张。历史上有很多成语用来形容良吏、循吏,如《二十四史》中的一钱太守刘宠、二不尚书范景文、三汤巡抚汤斌、四知先生杨震。他们或是解民饥困、问民疾苦,或是两袖清风、洁身自好,或是粗茶淡饭、囊空如洗,或是公私分明、公事公办,或是数次任用、身居要职。他们的为官生涯都遵循了“治国有常,利民为本”的准则。
“廉”是完善制度保障的权力制约。明太祖朱元璋惩治贪腐的政绩斐然,《明史·循吏传》记载他曾告诫来朝觐见的州府县吏:“惟廉者能约己而爱人,贪者必朘人以肥己。”他戒奢尚俭,设都察院、检校官惩治贪官污吏,抱持“不禁贪暴,则民无以遂其生”的理念,施行了一系列刚性手段,宣示他倡廉惩贪的决心。这些措施使明初风云变幻的时局步入稳定,逐渐实现经济复苏。
中国传统的廉政文化在治国理政、整顿吏治、惩戒腐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当代廉政建设培育了深厚的土壤,其价值内涵早已成为华夏儿女的道德准则,镌刻在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里。新的历史时期,廉政体系建设必将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转自|廉洁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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