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根据上级部署,我县开始实施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下面是相关的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答:长期护理保险是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和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对象是哪些人?
答: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对象是我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上述参保人员在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三、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享受人员是哪些?
答: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或因年老失能,通过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自作出评估结论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四、长期护理保险怎样缴费?
答:长期护理保险实行按年缴费,2025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
五、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标准是什么?
答:通过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自作出评估结论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具体案例参考
(一)居家护理案例
参保人张某经申请评估后被认定为重度失能人员,指定某定点服务机构上门提供居家护理服务。根据规定其可以享受每个月不超过25小时的居家护理服务,具体包括沐浴、理发等42项生活照料护理服务以及吸痰、换药等34项医疗护理服务。如每月享受25小时服务,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向护理机构支付1200元(60元/小时×25小时×80%),个人承担300元。
(二)机构护理案例
参保人王某经申请评估后被认定为重度失能人员,入住某定点护理机构。护理机构按照规范标准为其提供护理服务,如果每月的护理费用为2400元,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向护理机构支付1680元(80元/床日×30日×70%),剩余720元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如何申请失能登记评估?
答:本人或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可通过浙里办APP、医保经办机构窗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等途径提出申请。
温馨提示: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自2025年1月1日起受理,通过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自作出评估结论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七、政策咨询电话
今天傍晚到夜里阴到多云;明天多云;后天多云到晴。偏东风2~3级,明天早晨最低温度7℃~8℃,明天白天最高温度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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