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男子在婚姻存续期间,竟以夫妻名义与五名女子同居,他的五位“妻子”还生活在同一小区,甚至其中一名给他生下孩子的“妻子”与合法登记的妻子住在同一楼栋单元,“妻子”们互相之间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时间长达四年之久!
电影都不敢这么演的情节,竟在现实生活中真实上演了。前不久,法院判了!
我们一道来看看他是如何表演的。
01 案情回顾
在吉林省吉林市某小区,一场关于谎言与欺骗的“大戏”悄然上演了四年之久。
长相帅气的小俊,是名“90后”,由于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学习也不努力,高中时便辍学跟随父亲打零工。渐渐地,看着身边同龄人事业有成、结婚生子,小俊在虚荣心的驱使下,产生了欺骗他人的歪心思。
2019年,他通过网络游戏结识了同城网友小佳。为了打造自己是“富二代”的人设,他经常给小佳发送房产证、豪车、现金、奢侈品的照片,称其父母掌管着拥有很多大型洗浴中心、工程公司的家族企业。还多次购买仿造的名包名表送给小佳,并许诺会购置大量珠宝结婚。
在小俊的甜蜜攻势下,两人很快坠入爱河,没多久小佳就怀孕了,两人正式登记结婚。然而婚后,小佳发现小俊不仅不务正业,所谓的家族企业也全是小俊捏造出来的。
现实是,其母亲在洗浴中心为人搓澡,父亲在建筑工地打零工。
小佳的美好愿望被无情戳破,但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她并没有选择与小俊离婚,而是坚持独立抚养孩子,并愤怒地将小俊赶出了家门。
被赶出家门的小俊,并没有因此收敛,反而故技重施,很快又通过网络游戏认识了同城的小红。
同样的套路,同样的甜言蜜语,很快就骗取了小红的信任。
随后,小俊以要与小红结婚需要装修婚房的名义,向小红索要了14万元。
小红怀孕后,为了方便联系,小俊在妻子小佳的楼下承租了一户房屋,以夫妻名义与小红同居生活。而从小红手中骗取的14万元,全都用于打造自己的虚假“富二代”人设。
此后,小俊又先后认识了同住一个小区的在校女大学生小敏、小欣和护士小兰,继续用同样的方式实施诈骗。
诈骗所得共计17万余元,很快被他挥霍殆尽。
一天午后,小俊在和小红聊天时得知,小红母亲的社保卡存放在小红手中,于是再次心生邪念。他以给小红母亲办理商业保险为由,获得社保卡密码后,多次盗刷,累计高达11万元。
然而,谎言说多了,败露是迟早的事。2023年4月,小欣急需缴纳学费,于是向小俊索要1万元的欠款。
小俊租了一辆豪车去看望小欣,将装有10万元人民币的黑色塑料袋交给小欣,并嘱咐她不要拆封。
小欣看到“巨额钱款”后,暂且放弃了催债的想法。一个月后,发现小俊态度冷淡,小欣在室友的鼓励下打开了“现金”,却看到所谓的“10万元钱”竟是一沓沓银行点钞员练习所用的练功券。
震惊又气愤的小欣当即报警,小俊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
02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小俊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盗窃罪和重婚罪。
在诈骗罪方面,小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
在盗窃罪方面,小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
在重婚罪方面,小俊有配偶而重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
最终,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重婚罪、盗窃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数罪并罚,判决小俊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追缴小俊违法所得人民币28万余元,并返还各被害人。
03 案件点评
太炸裂了!这场由虚荣心引发的荒诞剧,终于落下了帷幕。小俊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惜编造谎言,欺骗他人,最终自食恶果。谎言再美,终有败露的一天。脚踏实地,才是人生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