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穆某某以“自卖自买”形式骗取购物平台“价格保护”保险赔偿案件,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穆某某在陕西省西安市落网。
2024年3月,某公司监察部在日常数据监测中,发现该公司购物平台上两家公司的销售数据与保险理赔数据异常,初步判断这两家公司存在通过“自买自卖”操纵商品价格的方式骗取“价格保护”保险费用的嫌疑,随即派出工作人员到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办案民警经过缜密侦查,查明成县籍人员穆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据调查,现年31岁的犯罪嫌疑人穆某某,小学文化程度,系成县某乡镇无业人员。穆某某自2009 年小学毕业后一直在外务工,2017年开始接触电商行业,2020年至2023 年5月,穆某某在某购物平台经营网店。2023 年10 月至11月期间,穆某某利用某购物平台的保价保险漏洞,以“自卖自买”的方式骗取保险赔偿资金。2024年6月5日,犯罪嫌疑人穆某某被成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由于穆某某一直未到案,9月25日成县公安对其进行网上追逃。10月25日晚,穆某某被公安机关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穆某某交代了其犯罪事实。穆某某先在网上找了一家营业执照代持公司,以每张2000元价格购买、租借了3家公司的3张营业执照。随后,穆某某以这3家公司名义在某购物平台申请注册了6个商铺号,并注册商铺号下账户号12个。完成这些操作后,穆某某开始了“自导自演”“自卖自买”的诈骗活动。他用其中一个账户号出售商品,用其他的账户号购买商品。之后,他以出售商品的账户号对该商品进行降价操作,再以购买了商品的账户号向某购物平台申请保价保险赔偿,从而完成了一次骗保流程。
经对穆某某的交易明细进行统计分析,在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期间,穆某某用“自卖自买”的方式,降价商品后向某购物平台申请保价保险赔偿234次,累计获得该购物平台退款199万余元。据穆某某供述,这199万元退款中有75万元是其利用保价保险诈骗购物平台的获利资金,剩余的退款都是他重复在购物平台下单的本金。
穆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涉嫌保险诈骗罪, 且数额巨大。目前,成县公安局已依法对穆某某刑事拘留并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发布:成县公安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