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虎经营着一家充满活力的火锅店,他常常利用直播平台来展示店内的特色美食,希望能够吸引更多食客光临。然而,一次不经意间的直播却引发了一场不小的风波,甚至最终将小虎推向了法庭。
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最近公布了一起因直播引起的纠纷案例,该案例的核心问题在于小虎是否侵犯了一位顾客——小山的肖像权。
事情发生在一天下午,小虎像往常一样开启直播,热情洋溢地向观众介绍他的招牌火锅。为了给观众带来更真实的体验,他还开启了后置摄像头,让镜头捕捉到了店铺标志性的logo以及丰富的食材。
此时,小山正与朋友们享受着愉快的聚餐时光。不经意间,小山经过收银台时,突然发现自己出现在了直播画面中。感到被侵犯隐私的小山立刻上前质问小虎,双方因此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小虎辩解称,小山可以选择其他路径行走以避开直播区域,而小山则坚持认为,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直播,明显是对其个人权利的侵害。
随后,小山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将小虎告上了法庭。他认为,不仅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了侵犯,而且这一事件给他带来了严重的精神压力。面对指控,小虎辩称,直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展示店内的美食,且在小山提出反对意见后立即停止了直播,认为对方的行为过于苛求。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详细审查了双方提供的聊天记录、视频资料等证据,并作出了最终裁决:小虎在未取得小山同意的前提下,将其形象纳入直播内容中,确实构成了对小山肖像权的侵犯。法官特别指出,公民的肖像权受到法律严格保护,任何商家在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商业宣传活动时,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确保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法官也提醒广大商家,如果需要拍摄顾客消费过程作为宣传素材,必须事先告知顾客拍摄的具体内容、目的及使用范围,并征得他们的明确同意。否则,一旦发生侵权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停止拍摄、删除相关视频资料、公开道歉乃至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此案例再次强调了在数字时代背景下,个人隐私保护的重要性,同时也为商家如何合法合规地开展网络营销活动提供了指导意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