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更新条例》自2023年12月31日起施行。《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市委创造性提出的关于“二环内做减法、二环外做乘法”“还空间于城市、还绿地于人民、还公共配套服务于社会”“新建居住项目容积率不超过2.0”“强化二环路沿线规划刚性约束”等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以地方性法规的方式进行了固化,为省会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评审组认为,作为河北省首部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石家庄市城市更新条例》的制定实施,使石家庄市城市更新工作做到有法可依,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通过立法加强制度设计和供给,优化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完善实施方式和程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面提升了城市形象品质,改善了人居环境,保护传承了历史文化,促进了城市高质量发展,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此次推选活动由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法学会、河北日报报业集团共同主办,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法治河北建设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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