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乡农贸市场2025年度
店铺及摊位经营权公告
双溪乡定于2024年11月19日下午14:00 开始在上犹县双溪乡人民政府大会议室对以下标的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1、双溪乡农贸市场内39个摊位(具体见双溪乡农贸市场区域分划导示图)。起拍价135元-350元/月/个不等。
特别说明:
1、于2024年11月19日下午14:00 为双溪乡农贸市场内39个店铺及摊位经营权招租会,按标的顺序依次竞标;
2、租赁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请竞租人准时参加自己报名的招租会现场,超时将不予进场。
二、招租方式:
本次招租采用增价竞拍的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店铺及摊位经营权承租人。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下午14:00 止在标的所在地。
四、竞租条件:
凡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五、报名事项:
1、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网(http://jxsggzy.cn/)线上或线下获取文件相结合的方式。
2、竞租人请携带相关纸质证件报名资料到上犹县双溪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纸质报名材料包括⑴报名表(网上下载);⑵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个人报名);⑶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企业报名)。
3、特别提示:招租成交后,将以报名时登记的名字即缴纳保证金的名字进行签约,请竞租人慎重考虑。
六、获取竞租文件、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1、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即日起至11月18日下午17时止;
2、线下获取文件时间:即日起至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3、获取地点:上犹县双溪乡人民政府。
七、咨询电话:
上犹县犹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0797-8539799
上犹县双溪乡人民政府:13767756755 刘先生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犹县分中心:0797-8523956
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0797-8211167、18679673358 陈女士
八、详情请登陆下列网站并参见《招租资料》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jxsggzy.cn)
上犹县双溪乡农贸市场2025年度
店铺及摊位经营权公开招租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赣州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制定及转让方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招租原则
本次招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价高者得,自由竞价。
二、招租方式
本次招租采用增价竞拍的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经营权承租人。
三、竞租资格及要求
参加店铺及摊位经营权竞租对象,凡有意竞租的单位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店铺及摊位经营权竞租。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交资料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 月18日下午17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上犹县双溪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3、店铺及摊位经营权竞租人应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网上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个人报名);
(3)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企业报名)。
五、本次店铺及摊位招租时间及地点
招租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下午 14:00开始。
招租地点:上犹县双溪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申请和资格审查
1、申请和办理
(1)有意参加店铺及摊位经营权竞租者须在2024年11月18日下午17:00前持报名相关证件(身份证)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登记手续。
(2)店铺及摊位经营权竞租人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竞租人一栏应与经营权竞租人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姓名或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相同。
2、资格审查
招租人负责对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所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收集并资格审查,11月19日招租会前为资格审查确定时间。按规定报名的方能取得竞租资格。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
(2)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招租程序
已报名的经营权竞租者,应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经核对后,在签到处签到并领取经营权竞租号牌参加招租会,否则视为弃权。
1、上犹县双溪乡农贸市场店铺及摊位经营权招租会,依次竞标店铺及摊位经营权竞租者须提前半个小时到上犹县双溪乡人民政府会议室办理进场手续;店铺及摊位经营权竞租人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按招租场次经营权竞租类别依次进场。
2、招租会由拍卖师宣布经营权的起拍价后,经营权竞租人举牌应价,加价幅度由拍卖师确定,每次加价幅度由拍卖师根据现场情况调整;竞价须举牌示意;每次举牌即表示价格递增一档;竞租人自行(口头)报价高于加价幅度的,不受递增档次限制,经拍卖师确认后,该报价方为有效;当最高应价产生,且无继续应价时,由拍卖师三声报价击槌宣布与之成交。
4、成交后经营权承租人须当场与招租人签订《招租成交确认书》,未签订的,视为违约,该经营权由上犹县双溪乡人民政府收回。
八、租金的支付
1、经营权承租人应向委托人在招租成交现场一次性交清所竞得摊位一年的租金。
【注:经营权竞租人应携带足够的现金】。
2、缴纳租金方式:(1)现金支付(2)银行转账。
九、经营权交割
经营权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款项后,招租人需出具《招租经营权佣金收据》、《招租成交确认书》。经营权承租人交清招租佣金后凭《招租成交确认书》缴纳店铺及摊位经营权一年的租金。所有款项缴纳完毕后,开始享有经营权。
十、本次招租费用
1、产权交易服务费:委托人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犹县分中心支付产权交易费。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收费依据收取。请委托人在缴纳前至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犹县分中心财务部获取缴款码。
2、招租佣金:由经营权承租人按照所竞得摊位一年总租金的5%向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支付。
3、该费用在招租成交现场交清。
4、缴纳佣金方式:(1)微信扫描支付、(2)现金支付。
十一、招租的保管
招租人不负责摊位的保管,招租成交,经营权承租人付清全部款项后,
由上犹县双溪乡人民政府负责将经营权交付给经营权承租人。
十二、其他相关事宜
1、在此次经营权招租工作中,对扰乱市场秩序和招租工作秩序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责令其离场,情节严重的取消市场场内经营资格,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2、承租人须与上犹县双溪乡人民政府签订合同、责任状、开具票据,在招租会结束后三日内到上犹县双溪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涉及退款的在8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再次招租店铺及摊位经营权竞租人应在原基础上补差价,该由上犹县双溪乡人民政府收回,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竞租人的违约责任;
3、承租人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市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经营类别,并不得擅自转让、转租、中途退租,否则当年所缴纳的一年的经营权租金剩余部分不予退还;
5、经营权承租人在经营期间,需按照上犹县双溪乡人民政府的要求缴纳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
6、承租人需在县工商、税务等机关部门办理相关经营证件的,由店铺及摊位经营权承租人自行负责;
7、承租人必须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辱骂或殴打市场管理人员的,直接取消其当年的市场店铺及摊位经营权,并同时取消下一年度市场店铺及摊位经营权的竞租资格,当年所缴纳的一年的店铺及摊位经营权租金剩余部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交予公安机关处理;
8、参加本次经营权的店铺及摊位经营权竞租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须知,本次招租的店铺及摊位经营权以现状为准。招租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招租人及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犹县分中心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在竞租前必须亲自审验招租经营权摊位的情况,竞租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已完全了解店铺及摊位经营权的情况,接受本须知的约束。经营权竞租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成交价款、招租佣金及其他款项,否则需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0、上犹县犹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犹县分中心、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以上条款,并有权处理招租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须知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
招 租 规 则
一、为维护参加招租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委托方的要求,制定本招租规则。
二、经营权竞租人、经营权承租人、经营权招租以下简称为竞租人、承租人、招租会。
三、本公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原则。本规则对委托人、拍卖人、竞租人和承租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四、参加招租会的竞租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和了解本次招租会的《竞租须知》及所附资料,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执行规则、须知的行为负责。
五、竞租人参加竞租前应事先查勘招租的(经营权)的全部情况。一旦参与店铺及摊位经营权的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愿对自己的店铺及摊位经营权竞租行为承担一切责任,拍后无悔。
六、本公司将已知道的招租标的瑕疵向竞租人说明。对招租标的所作的口头介绍及文字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构成对招租(经营权)的任何担保,对(经营权)有关显性或隐性瑕疵也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及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犹县分中心对招租标的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七、本次招租会采用增价竞拍方式,加价幅度由拍卖师确定。竞租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也可自行(口头)报价,竞租人自行(口头)报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竞价须举牌示意;每次举牌即表示递增一档;竞租人自行(口头)报价高于加价幅度的,不受递增档次限制,经拍卖师确认后,该报价方为有效;当最高应价产生,且无继续应价时,由拍卖师三声报价击槌宣布与之成交。
八、竞租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公平竞争竞价,不得互相串通或垄断、操纵竞价,更不得威胁、恐吓、阻扰其他竞租人竞价。一经发现,本公司有权取消该竞租人竞租资格,并责令其离场,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而造成他人权益损失,拍卖人将依法向司法机关提请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九、竞拍人应妥善保管竞租号牌,不得将竞租号牌擅自交由其他人使用,否则视为竞租人授权他人竞价。竞租人须对他人使用号牌竞价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十、拍卖师报价后竞租人举牌即表示对拍卖师报价的认可,竞租人应价(举牌)后不得撤回,只有在其他竞租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租人举牌应价经拍卖师确认后,应迅速放下号牌,如举牌不放则视为继续加价。竞租人在竞价过程中发生应价争议,以拍卖师现场确认为准。
十一、竞租过程中,竞租人应谨慎应价。一经竞价,拍卖师一旦落槌,竞租人不得反悔,否则必须承担违约经济责任,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规则由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双溪乡农贸市场区域分划导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