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文明实践|水磨沟区深入开展文明条例学习活动 共筑文明新风尚

政务   2024-11-17 21:27   新疆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规范与引导公共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环境,近日,水磨沟区各部门单位、街道及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积极开展《乌鲁木齐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与实践活动,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

文明在单位
掀起《条例》学习热潮

连日来,全区各单位广泛开展宣传学习活动,掀起《条例》学习热潮,进一步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群众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遵守文明的先行者、实践者、传播者。
11月15日,新疆人民武装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条例》学习活动,32名教职工参加了此次学习。通过学习,大家对《条例》有了全面深刻的认识,纷纷表示每个人都是城市文明形象的参与者和塑造者,有责任和义务宣传和践行《条例》的内容,在工作和生活中要争做文明市民,共同维护城市的公共文明秩序。

文明在街道
多渠道多形式宣传
全区各街道积极响应号召,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条例》。志愿者在小区广场和宣传栏摆放、张贴《条例》,给来往的市民、快递小哥、环卫工人、学生等群体宣传讲解公共文明行为16条。街道工作人员还走进辖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为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发放相关宣传资料640余册。

文明在社区
深入基层面对面宣传
各社区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宣传学习,引导大家自觉践行文明条例。各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引导作用,组织辖区志愿者深入企业、商户、居民家中等进行面对面宣传宣讲。

志愿者用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日常生活中的普遍行为,从文明出行、垃圾分类、文明养犬、节约粮食等方面宣传讲解条例中的文明行为规范。

新兴花苑小区居民张志峰说:“我觉得文明就在我们的日常点滴中,《条例》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指引,作为一名党员,我更要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积极践行文明行为,为社区居民树立榜样。”

水磨沟区精神文明创建指导中心主任朱青说,水磨沟区将持续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将学习《条例》融入到日常的宣传活动中,让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文明水区”建设,推进城市品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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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水磨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编辑:张梦轩

一审:梁丹丹

二审:伏晓岚

三审:高媛

终审:莱丽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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