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昵称为“普通职工”的网友,在石榴云12345问政平台上留言咨询,“单身职工冬季采暖费只给发一半吗?”
石榴云12345问政平台上的网友留言截图。
网友的真实情况是怎样的?乌鲁木齐市对单身职工的冬季采暖费是如何补贴的?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该网友表示,她是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的一名小学老师,目前是未婚状况,一人住在学校提供的统建高层楼内,自己出资购买的这套房面积约112㎡。按照以前的暖气费发放标准,每年的采暖费都是自行缴纳,单位则按规定标准发放冬季采暖费。从2021年起至今,自己未得到冬季采暖费全额补贴,只拿到了补贴的50%,离异的单身同事则是100%发放,和自己情况类似的老师还有2到3个。其间,她分别找过学校和财务,得到的回答是天山区没有作出相关新的安排,在未执行新规定时,只能按照上面的金额给多少发多少。
该网友查阅了冬季采暖费文件规定后,认为自己收到的采暖费补贴不符合政策规定,再次询问后,学校只是表示会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因此,她向石榴云12345问政平台寻求帮助,希望单位能按照规定补发未执行的部分。
针对网友诉求,记者联系了乌鲁木齐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相关工作人员为此回应,确有网友所说的文件规定,且该文件公开发布在政府网站上,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按照规定,对于单身职工的采暖费补贴政策,无论是未婚单身还是离异单身,只要是单身就全额发放。而对于已婚职工,采暖费双方各承担一半。对此,政策文件有明确规定。
据介绍,财政发放的金额是根据单位上报的金额执行的。在采暖费发放标准上,乌鲁木齐市辖区内的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都按足额发放的标准执行,只是职务级别上会有些高低差异。同时,每个单位的采暖费都是有预算的,财政不会在年中单独追加采暖费预算。如果单位采暖费不够,比如有新调来或新招录的情况,可从单位的公共经费里面自己去调剂,不会存在不发或少发的情况。
那么类似留言网友的问题该如何解决?该工作人员建议,网友可跟所在单位财务人员沟通,向其说明执行规定有误,并让财务人员与天山区的财政部门对接,可在下一年度做预算时再追加,以解决目前和前期存在的补发问题,确保给单身职工按照采暖费补贴全额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