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添加禁用原料”被立案调查,百雀羚发情况说明否认指控

时事   2024-11-20 12:30   广东  


11月20日上午,百雀羚官方微博针对“添加禁用原料”一事发出情况说明,称涉及的“禁用原料”是百雀羚曾在2021年生产的“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产品成分中添加“圆叶牵牛提取物”,而且在其于2021年5月26日列入禁用目录前一个月已经对产品配方进行调整,并通过备案,此后没有再生产过任何添加有该原料的产品,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的行为。


百雀羚被立案调查


近日,一纸举报答复书在网上热传,内容为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网友举报百雀羚涉嫌添加禁用原料属实 决定立案调查。全文如下:


我局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你关于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化妆品涉嫌添加禁用原料的举报。


经核查,因举报内容基本属实,我局决定立案调查。


如不服本答复,可以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百雀羚: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的行为


11月20日上午,百雀羚官方微博针对近日舆论关注的添加禁用原料发出情况说明 。主要内容如下:


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雀羚”)于近日关注到网络上出现一些关于百雀羚“违法添加禁用原料”的争议,主要涉及的“禁用原料”是百雀羚曾在2021年生产的“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产品成分中添加“圆叶牵牛提取物”。现就相关问题做如下情况说明:


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74号),将“圆叶牵牛提取物”列入禁用目录。在此之前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并无对圆叶牵牛提取物的禁用规定。


二、在2021年5月26日前,“圆叶牵牛提取物”属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中可使用的原料。百雀羚涉及该原料的个别产品是在2021年5月26日之前生产,不违反《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的规定。


三、2021年4月25日,百雀羚已经对该产品配方进行了调整,并通过备案,备案号:沪G妆网备字2021512009。2021年5月26日之后,百雀羚没有再生产过任何添加有该原料的产品,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的行为。


四、此前关于该问题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中,相关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均明确认定百雀羚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圆叶牵牛提取物”的行为【(2024)京02行终1218号行政判决书】。



据了解,“百雀羚”是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旗下品牌,2008年曾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此前,“百雀羚”已连续两次获“上海市著名商标”。


百雀羚创立于1931年,是历史悠久的著名护肤品牌。


2017年,百雀羚受邀成为IFSCC(国际化妆品科技联盟)中国首个金牌会员,而此之前,在大会60多年的历史中,中国化妆品企业一直缺席。


数据显示,百雀羚的母公司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2023年营收达到187亿元,较上年增长23%。


采写:新快报记者 陆妍思

编辑:陈楚仪

校对:池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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