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 、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更新了《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学界同仁最关心的一个变化是“0712 科学技术史”第一次有了“二级学科”。特别是有人注意到“科学技术与社会”(STS的一种表述)也位列其中。那么,这个变化意味着什么呢?
首先我们来看“二级学科”。按照主管部门的说法,二级学科(secondary discipline)是组成一级学科的基本单元。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体系中,是一级学科下设的学科层次。
二级学科目录每5年编制一次。由教育部有关职能部门在对原有二级学科的招生、学位授予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将已有一定数量学位授予单位设置的、社会广泛认同的、且有较大培养规模的二级学科编制成二级学科目录。注意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编写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2013)中,STS只是科学技术史“6个研究方向”之一。在这个意义上,“二级学科”的提法的确是小小地向前迈进了一步。
但在中国,一级、二级学科绝不仅仅是分类。更像是户籍制度,意味着资源的分配(当然前提是能够获得二级学科的六位编码,相当于国家粮票)。比如二级学科无法申请成为一级学科,但是可以申请成为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点。也就是说学位授予单位可以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特别是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目标和人才培养条件,按一级学科学位授权权限可在二级学科目录内,自主设置与调整本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
二级学科甚至可以自主增设或更名(相当于地方粮票),当然一方面要“走程序”,另一方面也必须满足如下“硬条件”:
与所属同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二级学科有相近的理论基础,或是所属同一级学科研究对象的不同方面。
二级学科要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并已形成若干明确的研究方向。
社会对该二级学科应有一定规模的人才需求。
学位授予单位应设置该二级学科所必需的学科基础及人才培养条件,有一支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均合理的教师队伍,并能开设培养研究生所需的系列课程。
4个条件中相对复杂的也就只有3和4——说白了就是(在专业方向上)就业好,有师资。但对于大多数学位授予单位而言,倒也不是什么难事。因此即便没有“二级学科”的户口,还是有很多单位在学科评估材料中将科学技术与社会列为研究方向之一。从这个角度来讲,“二级学科”顶多是锦上添花——如果尚有“锦”可以存续的话。
相比之下老王认为,与其纠结是“研究方向”还是“二级学科”,还不如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STS在“0712 科学技术史”中表述的变化(红字为删除,绿字为新增):
以科学技术与社会文化之间的历史互动进程为主要研究对象,探讨科学技术进步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内在关联,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科技教育、科技传播、科技政策等现实问题。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科学社会史、科技制度化、科学文化、科技发展战略及科技政策、科学史教育等;主要问题域包括:现代科学技术的制度化及其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科技革命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科学文化及创新文化的产生和发展,科学传播(科普),科技政策等。
以科学技术与社会之间的历史互动进程为主要研究对象,探讨科学技术进步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内在关联及其作用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科技发展战略、科技政策等现实问题。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科技社会史、科技文化史、科技制度史、科技发展战略、科技与创新政策等。
“科技传播与教育”同在第八届中被列为“二级学科”,从STS中拿掉自然也正常。“科技制度化”(改为史)和“科学史教育”倒是一个重要的风向标:也许以后这方面的学位论文就“不合法”了。
二是原来的“科技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被拆分成了“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以及“科技遗产与数字人文”。尤其是“数字人文”,强调了“科技遗产数字化、文物设计理念复原、数字人文在科技史研究中的应用等”,凸显了时代特色。当然,一变二的结果也许是没有这些学科设置的单位会进一步和领先单位拉开差距。
扯远了。总之,STS以及另外两个新增能否成为事实上的“二级学科”还要等等看,做做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