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乡公安、供稿:交警大队
原标题:关于在320国道1275公里240米启用非现场执法设备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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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湘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湘乡市320国道1275公里240米增设非现场执法自动抓拍设备,对经过上述路段违反禁止标线等影响驾驶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并录入违法处罚系统(公示期自2024年10月9日起,至11月9日止)。
公示期满后,各类机动车凡经过上述路段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子监控将自动抓拍记录,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
湘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