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假药!国家医保局开展核查!东阿阿胶紧急声明

民生   2024-11-03 14:30   广西  


据东阿阿胶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2日,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积极响应国家医保局有关公告的声明》。全文如下:

近期,我公司关注到部分复方阿胶浆追溯码有重复现象后,第一时间对接国家医保局,并在其专业指导下开展调查工作。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在此,我公司郑重声明:
东阿阿胶生产的所有复方阿胶浆产品,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严格执行一药一码。国家医保局《关于对复方阿胶浆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开展核查的公告》中所提及的追溯码重复现象非我公司原因。
国家医保局通过完善药品追溯码覆盖链条,有效识别出追溯码重复等异常情况,是补充医药制造企业药品追溯流程的关键一环,更是维护医药制造企业合法权益、确保医药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在此,东阿阿胶向国家医保局快速识别市场上“复方阿胶浆产品”追溯码重复现象,帮助企业查明情况、完善提升追溯码功能及覆盖范围,大力保护医药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等暖心贴心护企举措,表示衷心地感谢!
目前,我公司正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朋友提供线索和帮助。

国家医保局:东阿阿胶复方阿胶浆追溯码重复涉11省46家机构

国家医保局2日发布公告,对复方阿胶浆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开展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通常由一系列数字、字母和(或)符号组成,标识在药品包装盒的显著位置,是每一盒药品从生产出厂时就被赋予的唯一身份标签,若在流通过程中出现重复的药品追溯码,就存在假药、回流药以及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

近日,国家医保局接到企业反映和群众举报,对各地上传的药品追溯码开展分析后,发现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在售卖医保报销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阿胶浆时,存在药品追溯码重复情况,且均发生医保基金结算,重复情况大于等于3次的共涉及11个省份的46家医药机构。主要三种违规情形举例如下。

(一)疑似串换(同一药品追溯码在同一定点医药机构多次发生结算)如下表:


(二)疑似回流药或用同一药品盗刷不同参保人医保卡(同一药品追溯码在不同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结算,且时间跨度较大),如下表:


(三)疑似假药(同一药品追溯码在不同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结算,且时间相近),如下表:


为查明药品追溯码重复采集且发生医保基金结算的原因,保障参保人用药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请各相关医保部门及定点医药机构及时配合开展以下工作:

1. 请各相关医保部门对统筹区内涉及重复追溯码情况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核查。省级医保部门要于2024年11月20日前向国家医保局上报核查结果。

2. 请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并于2024年11月20日前反馈。涉及串换、销售回流药或盗刷他人医保卡的,请主动向当地医保部门说明情况,退回医保资金并接受处罚。发现涉嫌假药的,请及时报国家医保局并抄送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新闻多一度》》》

医保药品追溯码首次“亮剑” 直指假药、回流药


这是国家医保局今年4月开展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试点工作以来,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核查涉嫌药品重大违法行为线索。

“一药一码”,让假药、回流药“无处藏身”——

药品追溯码一般以条形码或二维码形式,印制在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最小包装盒上,是出厂时就被赋予的唯一身份标签。

“药品追溯码就是药品的唯一‘电子身份证’。”国家医保局大数据中心编码标准处处长曹文博说,“就像一组身份证号只能对应一个人,一条药品追溯码只能对应一盒药。”

陕西省榆林市医保基金安全防控中心主任韩海军介绍,如果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通过扫码仪器发现一组药品追溯码重复出现,就存在假药、回流药以及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同时,通过追溯码,相关部门还可实时动态查看药品耗材生产、配送、零售各个环节信息。

此次国家医保局公告提及的46家医药机构,就存在药品追溯码重复的情况,重复情况大于等于3次,且均发生医保基金结算。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其背后暗藏的,可能是波及多个省份的重大药品违法行为线索。

迅速推开,已覆盖全国超六成定点医疗机构——

在福建省厦门市,已实现全市1500余家定点零售药店药品追溯采集100%全覆盖;在陕西省榆林市,截至6月10日追溯码管控系统共拦截同一药品再次支付14057次,涉及费用126.29万元……目前,全国多地已推开追溯码使用。

国家医保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0月28日,全国已归集药品耗材追溯码数据31.27亿条,涉及29.68万家定点医疗机构、49.72万家定点零售药店。

“这意味着我国超60%的定点医疗机构和超99%的定点零售药店启动了追溯码的采集工作。”曹文博说,预计今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追溯码的扫码入库工作。

“码”上监管,守护百姓用药安全——

记者了解到,已有部分药品可以通过手机扫描追溯码,获取药品相关信息。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追溯码进一步推开使用,患者购药时可以通过其了解更多药品“由谁生产、销售到哪、是否被二次销售过”等“前世今生”信息。

据悉,除了11月2日的公告外,国家医保局还将陆续发布有关医保药品重复追溯码的相关信息。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提示,消费者可以保存一些药盒,如果发现国家医保局发布的相关信息涉及自己所购药品,可以凭借包含追溯码的药盒以及发票进行维权。

“让每一盒药都留下‘数字足迹’,药品追溯码赋能医保基金监管,更好适应了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这位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切勿听信蛊惑,把医保药品拿去卖钱;相关从业人员也要警醒,切勿倒卖假药、劣药、回流药。




编辑:李妍慧

编审:秦冬发
值班主任:曾祥宇

来源:新华社、中国新闻社、国家医保局、东阿阿胶微信公众号、锦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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