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汇总:
Q1:行走激励的两种取值方法有何区别,应如何选择?
Q2:文本输出的加速度结果有没有考虑0.5的折减系数?
1、楼板竖向振动舒适度计算规范依据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4.2.3中提到:“房屋建筑的混凝土楼盖应满足楼盖竖向振动舒适度要求”,但此项内容计算不属于承载力计算,所以在SATWE整体计算中并未考虑相关内容,而是需要通过SLABCAD(复杂楼板设计)模块来实现此项相关内容的计算。
SLAB中计算是依据《建筑楼盖结构振动舒适度技术标注》,主要涉及两项内容:自振频率与加速度的计算。
2、软件操作流程
(1)指定楼盖类型:分为“行走激励和设备振动为主”、“有节奏运动为主”、“连廊和室内天桥”三类,其分类依据是舒适度标准3.2.5中对荷载的规定,对于不同类型的楼盖所采用的荷载不同。
在舒适度计算中,这里提到的荷载并不是产生效应的“外因”,而是将这些荷载转化为楼盖的质量,归为楼板效应的“内因”,然后再由等效的激励荷载作为舒适度计算的“外因”,得到楼盖的响应,此为舒适度计算与承载力计算区别之处。
(2)设置荷载激励:程序提供两种方式:“自定义”与“自动”。当选择“自动”时,程序根据舒适度标准自动计算荷载激励。
特别的,对于行走激励程序提供两种计算方式,分别依据舒适度标准5.2.1和条文说明中式5.3.1(10)。
(3)当荷载激励选择“自定义”时,则需要在后续输入荷载激励等信息
其操作逻辑与菜单排布逻辑基本一致,需要先进行工况定义与组合定义,然后定义荷载激励的空间参数即“定义轨迹”,与时间参数即“时程函数”,最后进行荷载输入即完成荷载激励的定义。
在第一步的工况定义时要注意,如果提前选择了作用位置与时程类型,那就意味着荷载激励的空间参数与时间参数已经确定,就无需后面再进行“定义轨迹”与“时程函数”得操作了,程序也会在后面的荷载输入中将两项参数做不可选择处理。
(4)质量输入:前文提到,舒适度计算对于板面荷载的处理,是以质量的形式存在,同时舒适度计算对于质量计算所用的板面荷载与承载力计算时也有所不同,参见舒适度标准3.2.3与3.2.4条相关内容。
从表格中数值可以看到,舒适度计算用的荷载值是比承载力计算所用的荷载值小的多,而程序默认是将承载力计算所输入的板面荷载直接读取过来,因此需要我们在舒适度计算是在单独定义板面荷载,进而得到合理的质量结果。
也需要特别注意,当需要手动修改荷载时,参数中关于质量的参数要选择“采用输入质量”。
(5)执行计算,得到计算书。对于计算书目前程序需要进行时程分析时才会输出,对于只进行模态分析时,并不会给出word计算书。
Q1:行走激励的两种取值方法有何区别,应如何选择?
A:
从规范行文的措辞上可以直接得到一些参考思路,对于条文说明中式5.3.1(10)所列的方法,是基于钢-混凝土组合楼盖进行简化计算,除了其钢梁的约束特点外,一般布置也相对规则,即适用简化原则,所以对于普通的混凝土楼盖,布置相对复杂的情况,更倾向选用正文5.2.1的方法。
Q2:文本输出的加速度结果有没有考虑0.5的折减系数?
A:
这里提到的0.5折减系数是指舒适度标准中在计算竖向峰值加速度时,考虑理论计算与实际情况出现差异,对有限元数值进行的折减。对于程序执行上,当选择按5.2.1条进行计算荷载激励时,自动进行此折减。
相对应的,对于按条文说明式5.3.1(10)计算,可以看到其推导过程中已经考虑这个折减系数,所以最终得到的结果无需再考虑。
对于结果的依据与说明目前都可以在计算书中进行甄别:
文章来源:结构先声,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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