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建设文明村镇:
倡导邻里守望,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提供帮助。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鼓励与促进 第三十六条(六)
来 源:文明贵州
二 审| 撒楠
终 审| 李放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建设文明村镇:
倡导邻里守望,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提供帮助。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鼓励与促进 第三十六条(六)
来 源:文明贵州
二 审| 撒楠
终 审| 李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