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美丽重庆建设,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重庆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1月18日进驻大渡口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召开督察工作动员会。督察组组长黄杰、副组长马强分别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大渡口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黄红进行进驻动员。大渡口区孟德华、刘德毅、钟渝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重庆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大渡口区各镇街、区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黄杰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开辟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督察组和大渡口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黄杰强调,重庆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美丽中国建设的宏大场景中谋划推进,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明确了着力打造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坚决打好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等重点任务和主要举措,迭代升级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督察组和大渡口区要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的重大使命,高水平建设美丽重庆。
黄杰强调,此次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将重点关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中的突出问题;“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运行和市级清单库问题整改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黄红表示,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推进美丽重庆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满足群众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有力推动。黄红要求,大渡口区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要坚决按照督察进驻安排,做好情况汇报、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等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上,马强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督察有关纪律规定,接受大渡口区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
根据工作安排,重庆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为15天。进驻期间(2024年11月18日—12月2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3-68081611,专门邮政信箱:重庆市大渡口区6301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投诉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督察安排,督察组主要受理大渡口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大渡口区按程序办理。
总编辑: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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