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论坛》2024年第5期目录及摘要

学术   2024-09-09 00:03   山东  

目录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的生成演化、内容意蕴与时代价值   刘宗灵 蒋蕊冰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新时代“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逻辑机理及基本经验   肖唤元 朱婧14

·党建研究·

以“第二个结合”推动理论创新:内在逻辑、演进轨迹与基本遵循    赵士红 徐世豪(23)

新时代党内集中学习教育话语体系:现实形态、价值意蕴与优化路径     蒋占峰 吴孟霖(31)

·政治与公共行政·

数字技术驱动社区环境治理共同体建构:现实困境、内在逻辑与路径选择      施生旭 张向向(39)

数字赋能基层治理:实践经验、现实困境与提升路径    周相寅(51)

风险视域下如何建设韧性社区治理共同体:目标、路径与任务

——基于政治—价值—技术三维驱动的分析   张丽娜 谢新水(59)

·社会治理·

乡村生态振兴背景下农村环境问题治理机制的结构性调整    黄中显(68)

乡村振兴战略下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路径      刘一凡(78)

·哲学与文化·

丰富人民精神世界的时代意涵与文化进路     张国启 黄嘉富(87)

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内在特征、发展脉络与建设路径    韩新怡 秦立海(94)

“自我”与“他者”的积极互动:确立文化主体性的实践理路     周朋 程玉祥(103)

·新质生产力·

激活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创新源动力

——论基础研究领域新型举国体制的构建    程同顺 郭蓬元(110)
数字经济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逻辑前提、内在机制与实现路径   张万(118)
·法学研究·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证成与处罚条件限定   王立志 郭昊明(126)

摘要



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的生成演化、内容意蕴与时代价值

刘宗灵 蒋蕊冰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统筹推进各领域、多方面的重大改革,并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这一中心议题,基于既往理论、实践以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现状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清晰回答了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与时代之问。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具有多重内容意涵,把握历史主动、坚持守正创新、注重系统集成、贯穿问题导向,分别是这一重要论述的精神禀赋、思想精髓、思维方法和内生动力。此外,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在主体论层面,明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在目标论层面,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在发展论层面,提出要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在方向论层面,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重要论述将持续为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事业不断向纵深发展

[关键词]全面深化改革;生成演化;内容意涵;时代价值



新时代“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逻辑机理及基本经验

肖唤元 朱婧

[摘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这一重大命题,必须厘清其内在逻辑机理。从理论逻辑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是继承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理论自觉使然;从历史逻辑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是总结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历史经验的必然选择;从现实逻辑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战略选择。总结新时代“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成功经验,对持续实现党的自我革命对社会革命的有效引领、确保党在新时代始终成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党的自我革命;社会革命;全面从严治党;基本经验




以“第二个结合”推动理论创新:内在逻辑、演进轨迹与基本遵循

赵士红 徐世豪

[摘要]“第二个结合”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推动理论创新的重要方法。从内在逻辑来看,理论创新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在要求。在中国共产党的引领、推动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顺利实现迭代升级,完成了同马克思主义从“契合”到“结合”的转变。从演进轨迹来看,中国共产党以“第二个结合”推动理论创新的过程既呈现出时代之“变”,也蕴含着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坚持守正创新之“常”。以“第二个结合”进一步推动理论创新,必须坚持解放思想、熔铸古今,学习借鉴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在赓续中华文脉之中谱写当代华章。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第二个结合”;理论创新;内在逻辑;演进轨迹



新时代党内集中学习教育话语体系:现实形态、价值意蕴与优化路径

蒋占峰 吴孟霖

[摘要]新时代党内集中学习教育话语体系是中国共产党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频次更为密集的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实践进一步丰富了党内集中学习教育话语体系的内容。新时代党内集中学习教育话语体系从话语内容层面呈现出总要求话语、具体目标话语、路径方法话语相协作的现实形态,从话语属性角度显示出理论性话语、实践性话语、价值性话语相配合的现实形态,从话语特征角度显示出政治话语、学术话语、生活话语相协调的现实形态。新时代党内集中学习教育话语体系的现实形态具有塑造新时代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正确认知、增进新时代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多维认同、扩大新时代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国际影响的独特价值。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更加契合中国语境的党内集中学习教育话语体系,应从坚定话语立场、创新理论基础、革新话语表达、扩大话语传播等方面展开

[关键词]党内集中学习教育;话语体系;理论认同;话语传播



数字技术驱动社区环境治理共同体建构:现实困境、内在逻辑与路径选择

施生旭 张向向

[摘要]社区环境治理共同体是推进基层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但在发展中面临着共同体价值观念发育不成熟、权力组织结构模糊、整体治理效力偏低和利益保障不健全等困境。数智时代,运用现代数字技术开展数字治理活动已经成为突破治理瓶颈的重要手段。在治理现代化议题下,数字技术以其特有的优势驱动社区环境治理共同体建构并发展完善,有效破解社区环境治理共同体的现实困境,即以数字塑信聚合多元主体助推价值共创,重塑社区公共价值观念;以数字赋权明晰主体保障平等赋权,实现社区治理权力与治理结构扁平化;以数字增效联结互通优化治理要素组合,推动社区多元主体治理效能提升;以数字赋利明晰集成链接,推动利益协调重组,形成利益共享格局。由此,基于数字技术驱动社区环境治理共同体建构的基础要素,从观念、制度、效力和保障四个层面完善数字技术驱动社区环境治理共同体建构的路径。

[关键词]数字技术;社区环境治理;治理共同体;共同体建构;公共价值



数字赋能基层治理:实践经验、现实困境与提升路径

周相寅

[摘要]基层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数字技术赋能基层治理则是促进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同时也是基层治理不得不应对的挑战。分析我国数字技术赋能基层治理经验发现,各级政府以制度供给规范数字赋能基层治理标准、以虚实结合拓展数字赋能基层治理空间、以纵横结合提升数字赋能基层治理效果。但同时,数字赋能基层治理也面临着追求效能至上导致的伦理困境、部门利益牵扯导致的协同困境、数字阻力导致的能力困境等。为实现数字技术对基层治理的充分赋能,可从价值维度、结构维度、主体维度等三个方面着力,实现基层治理效能的提质增效、治理结构与流程的优化重组、治理主体的丰富拓展,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关键词]数字技术;数字赋能;基层治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风险视域下如何建设韧性社区治理共同体:目标、路径与任务

——基于政治—价值—技术三维驱动的分析

张丽娜 谢新水

[摘要]社区治理共同体是我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支撑。当前,城市发展面临风险加剧与不确定性增强的挑战,将韧性概念引入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有助于进一步明确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目标,提升社区治理共同体在常态与非常态治理情境中的韧性能力。在社区治理共同体应对危机的不同阶段,韧性能力具体表现为危机前的敏捷反应力、危机中的强大抵御力、危机后的快速调适力和贯彻始终的持久学习力。风险视域下我国韧性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受政治、价值、技术等多重因素驱动,这决定了韧性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三条主要路径,即制度路径、文化路径和技术路径。建设社区治理共同体,应重点落实治理组织韧性提升、治理主体韧性培育、治理技术韧性改造等关键任务。

[关键词]风险社会;韧性治理;治理共同体;城市治理



乡村生态振兴背景下农村环境问题治理机制的结构性调整

黄中显

[摘要]基于乡村生态环境问题特征、乡村这一特定“场域”特点及其承载的特殊公共利益诉求,乡村生态环境问题治理目标是一个历时性调整过程,其目标诉求不断发生变化,整体上是从生存性治理目标到发展性治理目标的转向。以此为基础,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机制需要进行结构性调整,具体地说,在治理主体上从分散主体到多元主体合作治理、治理方向上从碎片化到整体性治理、产业发展上从污染到绿色生态产业、治理方式上从污染治理为主到侧重生态环境修复以及治理效能上从物性到注重个性化和精神性调整。

[关键词]乡村振兴;乡村生态振兴;农村环境治理;结构性调整



乡村振兴战略下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路径

刘一凡

[摘要]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核心目标之一。立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城乡关系发展的整体趋向以及实现乡村振兴的政策目标,我国县域城乡融合取得了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等阶段性进展和实际成效。但在县域经济发展、要素配置以及制度建设上,仍存在农村经济基础依然薄弱、城乡资源要素协调性发展欠佳、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有待加强等不可忽视的现实困境。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全面指引下,可从夯实乡村经济基底、推动要素合理配置、筑牢制度框架三个方面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路径,为乡村振兴战略下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关键词]乡村振兴;县域;城乡融合;城乡关系;生产要素



丰富人民精神世界的时代意涵与文化进路

张国启 黄嘉富

[摘要]丰富人民精神世界是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人民对美好精神生活向往的题中应有之义。它彰显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致思理路,其时代意涵反映出人的现代化的实现形式。新时代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具有内在的结构层次,存在于由人的社会时间与社会关系构成的时空结构之中,不仅表征着道德观念、价值理念和理想信念等内容结构的实践性演化,而且构成了个体与社会、国家之间精神力量现实性转化的主体结构。新时代探索人民精神世界得以丰富的文化进路,应当系统把握其从传统性到现代性、从价值化到制度化、从需求侧到供给侧的辩证统合关系,在筑牢人民精神根基、丰富人民精神交往和满足人民精神需求等方面形成文化合力

[关键词]丰富人民精神世界;精神需要;精神交往;文化合力



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内在特征、发展脉络与建设路径

韩新怡 秦立海

[摘要]文化兴盛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中华文化主体性具有增强思想引领、增进文化认同、深化交流互鉴、提升文化自信等重要作用。习近平文化思想中关于“文化主体性”的重要论断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强烈的文化担当和高度的文化自信。从内在特征看,中华文化主体性是根基独特性、内核稳定性、开放包容性和创新发展性的有机统一。从发展脉络看,中华文化主体性在近代经历了从迷失到重获新生并不断成长、充实和彰显的过程。习近平文化思想是新时代中华文化主体性最有力的体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需要在正确认识中华文化主体、准确把握中华文化内容的基础上,立足“两个结合”,继续推进中华文化传承发展和繁荣兴盛。

[关键词]中华文化主体性;习近平文化思想;“两个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自我”与“他者”的积极互动:确立文化主体性的实践理路

周朋 程玉祥

[摘要在文化交往中,“自我”与“他者”的身份差异客观存在。正确处理文化交往过程中“自我”与“他者”的关系,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提出文化主体性的题中应有之义。每种文化都承载着其独特的价值和意义,都应获得平等对待与尊重。文化主体性的核心功能之一,便是促进文化自我与文化他者之间的深入交往与相互借鉴。“第二个结合”通过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孕育出新的文化生命体,丰富了文化主体性的结构支撑,为涵养文化自信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资源。

[关键词文化主体性;文化间性;习近平文化思想



激活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创新源动力

——论基础研究领域新型举国体制的构建

程同顺 郭蓬元

[摘要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经济现代化、治理现代化和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有赖于前沿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性创新,而突破性技术创新有赖于基础研究的成果积累和前置研究,因而基础研究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创新源动力和根本保障。基础研究是“从0到1”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完备的体系进行支撑和保障,新型举国体制作为国家使命导向下的价值创造体系,在推动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发展方面具备成功经验和制度优势,因而是推动基础研究源头创新发展的有效制度选择。基础研究领域的新型举国体制构建,需要推动产业链条和创新链条有机融合,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划定基础研究分域,协同多元主体,整合制度力量与非制度力量,构造基础研究领域的闭环创新链条,建设普惠性创新生态,夯实基础研究发展的后备力量,打造精准高效服务基础研究源头创新的支持和保障体系

[关键词]新质生产力;基础研究;新型举国体制;创新链



数字经济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逻辑前提、内在机制与实现路径

张万里

[摘要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字技术作为核心驱动力量,数字平台作为生产力新的组织方式,对传统生产方式变革具有重大影响,数字经济与新质生产力具有内在一致性。数字经济通过培育新型劳动者、拓展新型劳动资料和新型劳动对象、提高劳动要素组合效率加速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通过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助推绿色发展、塑造新型生产关系、推动人才工作机制完善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通过推动科技创新、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有效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以数字经济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在完善保障数字创新制度体系的基础上,着力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扎实推进数实融合、培育高质量数字化人才,以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

[关键词]数字经济;新质生产力;作用机制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证成与处罚条件限定

王立志 郭昊明

[摘要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设置以来,该罪之法益究竟是什么,刑法学界始终存在巨大的分歧。较为常见的做法是,通过对构成要件的解释来确定该罪的法益,但如此一来会使该罪的法益证成侧重于形式层面,进而导致其法益证成出现循环论证现象。如果根据实质法益之立场确定该罪法益的话,就不难发现:一方面,集体法益观将个人信息的社会属性凌驾于私人属性之上,违背了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个人本位;另一方面,个人信息的社会属性的日益增长,个人法益观主张的信息自决权不能满足实质法益的自由保护要求。对此,应当在公民人格权的基础上,构建符合个人信息双重属性的个人信息受保护权;同时,为保障个人信息的自由流通及合理使用,有必要对个人信息刑法保护范围进行限缩,重构个人信息受保护权的同意机制,实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处罚条件的实质性限定。

[关键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证成;个人信息受保护权;处罚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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