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不避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是指机动车,经人行横道车身任何部位没有进入人行横道区域,遇已进入人行横道且未闯红灯的行人,即将通过机动车前方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
如今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驾驶人越来越多,但仍有部分人存在“抢行”陋习。
今天对部分不礼让行人的车辆进行曝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请以上车主或驾驶员15日内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平安出行。
—— 供稿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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