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你这是只综合,不审核么?那你还执的什么法!

教育   2024-11-11 07:18   上海  








感谢提供信息的朋友,特别感谢提醒注意有可能封了这个公众号的朋友;但我和原创作者相信:真实是最重要的,这世界还是需要说真话的人!


写在前面:1.本文权利依据如后:1)宪法第四十一条2)信访工作条例第十七条;2.本文目的:对X局涉嫌“违法违规”做法,提出投诉、批评建议,期望在工作纠正,确保相对人的合法权益;3.提请注意:欢迎对号入座,但想通过网信删文了之的做法我们可能会通过信访渠道继续行使权利!


公告1公告2

    
来源: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rbdl.gov.cn


01两个公告的相同及不同点一览表
序号王凤波李昊
1X年X月X日2022年11月18日
2道里区钢铁街110-15号1单元201室2楼平台道里区金地名悦小区3号楼2号商服
3《限期拆除告知书》(哈里综执(城)告字【2024】第1015003号)/
4/《责令改正通知书》(哈里综执(城)责改通字【2023】第1019105号)
5《违法建设自行拆除告知书》(第1015003号)/
6?《行政处罚告知书》(哈里综执(城)告字【2023】第1019105号)
7《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哈里综执(城)听告字【2024】第101500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哈里综执(城)听告字【2023】第1019105号)
8请您接到本公告后到我局依法接受处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视为送达请您接到本公告后到我局依法接受处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视为送达


02两个公告中的问题

2.1共性问题

2.1.1无落款日期。既然确定30日视为送达,那么作为公文而言最起码有一个落款的日期,但2个公告都没有;当然,也许是城管希望大家看一下文章的发布时间,而且把这个发布时间当成公文里必须的要素--发文日期吧

2.1.2文号违反国标。“字”“第”“【】”均违反国家标准,字第需要删除,而黑括号需要更正为六角括号

2.1.3没有公告所涉的各类文书。两个公告正文中都涉及3个文书,但相应文书即无附件,也没有将正文显示在公告之中

2.1.4公告中“)、《”的写法涉嫌违反国标。需要将其中的顿号删除

2.1.5涉嫌违法。“因无法与您取得联系”不满足公告送达条件,这个公告之中现有的描述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法条规定的2个要件从公告的文字表述中看,均不满足

2.1.6排版存在问题。第一自然段首空2字,说明公告进行了排版,但落款之中机关名称未进行排版

2.2个性问题

2.2.1脱敏做法不同。公告1中将年月日进行了脱敏,而公告2无此脱敏做法

2.2.2公告1标点符号遗漏。“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期拆除告知书》...)请您”,在请字前明显遗漏了逗号

2.2.3公告1涉嫌程序错误。正如我们上表之中的问号,公告1遗漏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没可能要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了,但只有听证告知,而无处罚告知,除非公告1有文字错误,也就是“依法接受处罚”写错了

2.2.4两公告落款机关名称规则不同。一个带“哈尔滨市”一个不带,应该用三定之中行政机关的全称

2.2.5两公告落款机关名称不同。一个是哈尔滨市道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另一个是道里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但实际上可能是一个局,两块牌子

2.2.6涉嫌违法。

2.2.6.1两公告中仅将相关文书文号呈现作为公告公告1将告知书遗漏,公告2未将相关文书内容中至关重要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理由、依据进行明确且违法事实可能过于简略的做法,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2.2.6.2两公告均明确要进行行政处罚,公告1中无告知书,公告2未告知,都是未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大白们的画外音:说句大白话---只公告文号而不呈现内容的公告就不是法定的”公告“!同时必须强调2点,一是公告中程序的这个问题可能会导致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之中败诉;二是公告中无行政处罚告知和未告知当事人拟做出的行政处罚理由的涉嫌违法这个问题,也可能会导致机关败诉;这两个问题可真不是小问题!

另请大家注意:该官网上不止这2个公告是这样式儿的!有很多公告,一直这么且错须公告着呢


X局,这2起公告的承办人员是干什么吃的?

还“依法送达”!依的是什么法?送的是什么达?

你家的公告只挂网,不审核么?

如果有领导审核,审核这些公告的人是干什么吃的?


行政诉讼法不学学么?

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知道么?不看看么?不学学么?

莫非,是我们今天文章中次条的执法领导干的?那就可以有感觉了!


03评书《城管风云之公告奇缘》

话说故事里的事,就是就是不是也是。在咱这繁华的都市之中,也有那么一股子“势力”,他们手持法杖,脚踏祥云(哦不对,是穿着制服,骑着电动车),守护着这座城市的秩序与安宁,他们就是——城管!


今儿个,咱们要聊的,是两则关于城管的公告,那可是风波不断,笑料百出,简直就是现代版的《聊斋》啊!


第一回:公告初现,脱敏之谜


话说那王凤波,在X年X月X日(这日期啊,跟捉迷藏似的,玩起了脱敏游戏,让人摸不着头脑),在道里区钢铁街的一栋居民楼里,搞起了违建。城管大哥一看,这可不行,得给他下个《限期拆除告知书》。您猜怎么着?这告知书一出,就像那《聊斋》里的狐仙现身,吓得王凤波是魂飞魄散,只不过这狐仙是来勾魂的,城管却是来拆违建的。


再看那李昊,就没那么幸运了,他的违建行为被逮个正着,时间是明明白白的2022年11月18日。城管也是不含糊,直接给他下了个《责令改正通知书》。这俩公告啊,就像那《聊斋》里的双胞胎狐妖,虽然长得不一样,但都是来“找麻烦”的。


第二回:文号风波,国标之困


您要是仔细瞅瞅这俩公告,嘿,那文号可真是一绝!什么“《限期拆除告知书》(哈里综执(城)告字【2024】第1015003号)”,什么“《责令改正通知书》(哈里综执(城)责改通字【2023】第1019105号)”,这“字”“第”“【】”的,看得人是眼花缭乱。要说这国家标准啊,就像那《聊斋》里的规矩,得守!可这俩公告呢,就像是那不懂规矩的小妖,非得跟国家标准过不去。


第三回:文书缺失,程序之乱


要说这公告啊,就像是那《聊斋》里的符咒,得全乎了才管用。可您瞧瞧这俩公告,文书是缺胳膊少腿的。王凤波那边呢,《行政处罚告知书》愣是没见影儿,就像是那《聊斋》里的狐妖少了条尾巴,不完整啊!而李昊那边呢,虽然文书齐全,但您要是细究起来,那程序也是乱得一塌糊涂。这就像那《聊斋》里的故事,情节曲折离奇,让人摸不着北。


第四回:共性个性,笑料百出


要说这俩公告啊,那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可真是不少。共性问题是啥呢?没落款日期、文号违反国标、文书缺失、排版问题……这一堆问题啊,就像是那《聊斋》里的妖魔鬼怪,非得把城管大哥折腾得够呛。


个性问题呢?嘿,那就更逗了!王凤波那边玩起了脱敏游戏,日期是遮遮掩掩的;李昊那边呢,则是公告里的标点符号都敢遗漏,就像是那《聊斋》里的书生,写字都敢漏笔画。还有那落款机关名称啊,一个是带“哈尔滨市”的,一个是不带的,就像是那《聊斋》里的双胞胎姐妹,虽然长得像,但名字却不一样。


第五回:笑谈风云,城管不易


要说这城管啊,真是不容易!每天得跟这些违建户斗智斗勇,还得应付这些乱七八糟的公告问题。就像是那《聊斋》里的道士,得跟妖魔鬼怪斗法。不过呢,咱也得说句公道话,这公告啊,还是得规范点、严谨点,别让人看了笑话。


要说这公告奇缘啊,就像是那《聊斋》里的故事,虽然离奇曲折,但也能让咱们这些吃瓜群众看得津津有味。只不过啊,这故事里的主角啊,可得好好反思反思了!


注:以上评书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同时,也请读者朋友们不要将评书内容与现实中的城管工作相混淆。


文章集锦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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