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
为纵深推进“冬季行动”
连日来
婺城公安分局对非法储存
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案例警示
案例一
近日,婺城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在工作中抓获涉嫌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嫌疑人1名,现场扣押烟花爆竹600余箱,后又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300余箱。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近日,婺城公安分局新狮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人在辖区内燃放烟花,经循线深挖,抓获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嫌疑人4名,现场扣押烟花爆竹300余箱。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
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烟花爆竹从业许可证
任何人都不能非法经营、买卖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非法生产、运输、储存
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消除安全隐患
警方提醒
根据《金华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金华市婺城区(包括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东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务必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有上述行为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来源/婺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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