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16时28分许,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二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北海市银海区向海大道下庙村路段,一辆大货车与一辆小车发生了碰撞。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出动赶往事故现场。
抵达现场后,民警看到一辆绿色小轿车被狠狠冲撞在中央隔离绿化带上,车头前部损毁严重,车内的安全气囊也已弹出。随后,民警立即对事故现场展开了细致的勘查工作,同时调阅了相关的视频监控,并对事故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初步掌握了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
原来,在10月27日16时21分,吴某驾驶桂P号牌大型汽车,在行驶至北海市银海区向海大道下庙村路段时,实施向右变更车道的操作。然而,吴某在未打转向灯且未仔细观察周围情况的前提下,突然朝着右侧车道进行变道,结果与周某燕驾驶的车牌为桂E号牌小型汽车(车上搭载着周某、陈某某)发生了碰撞。
此次事故造成了周某某、周某、陈某某不同程度受伤,绿化带的树木以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车上驾乘人员都规范系好了安全带,仅受轻微伤,并无生命危险。
经调查,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认定:当事人吴某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违规变道,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广西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大货车驾驶人:在变更车道时,务必要提前仔细观察目标车道内来车的具体情况,在确认拥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之后,提前三到五秒开启转向灯,然后再平稳地打方向进行变道。切不可在打转向灯的同时就急着打方向盘,更不能不打转向灯就随意变道,也不要在没有安全距离保障的情况下强行变道。请牢记安全变道的要诀:一灯、二镜、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