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戴头盔曝光
01
正安交警提醒
三轮车只能驾驶员
一个人乘坐
摩托车也只能搭载一名乘客
且都需佩戴安全头盔
未戴头盔+违法载人
02
交通安全无小事
马路不是游乐场
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遵守信号灯
在没有斑马线和信号灯的路段
更要多加观察
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对横穿马路的行人
正安公安交警予以曝光
希望大家文明出行
横穿马路
03
行人通过路口时,要时刻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牢记“红灯停,绿灯行”的通行规则 ,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切勿闯红灯通过路口。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行人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观察来往车辆情况,不与机动车争抢,在确认安全后才可通过。
车辆违停 隐患重重 小则引起交通缓行 大则引起交通事故
违法停车
04
姓名:李某某
车牌:贵CX275H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1日
违法地点:正安县城芙蓉西路100米
姓名:胡某某
车牌:贵C831H7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0日
违法地点:正安县狮子山路100米
姓名:黄某某
车牌:贵C9V710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1日
违法地点:正安县狮子山路100米
姓名:彭某某
车牌:贵C2N513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0日
违法地点:正安县狮子山路100米
姓名:田某某
车牌:贵CY681B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0日
违法地点:正安县城文化路100米
姓名:田某某
车牌:贵CFD8692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0日
违法地点:正安县22号路100米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第一
我们希望曝光一小部分 警示一大部分
监制/杨 姣 审核/湛劲松 杨辉
校对/ 李丽君 编辑/石丽玲
来源/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各勤务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