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猖狂了!山东大汉斥资780万拍下豪宅,竟遭前屋主老两口横躺门前,索价500万方肯挪窝!法院判了!

2024-10-08 18:00   北京  


山东的李先生,一位在当地小有名气的餐饮界老板,凭借着自己的勤劳与智慧,在餐饮界打拼出了一片天地。

随着生意的红火,家中的小窝渐渐显得拥挤不堪,于是,换房便成了李先生夫妇的心头大事。


01 案情回顾

一日,李先生在浏览网络时,偶然间发现省城有一套豪华别墅正在司法拍卖,无论是地理位置还是房屋设计,都深深吸引了他的目光。

与妻子商量后,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参与这场竞拍。经过一番激烈的角逐,李先生最终以780万的高价成功拍得了这处心仪已久的豪宅。


拿到钥匙的那一刻,李先生满心欢喜,迫不及待地想要一睹新居风采,并计划着如何将其打造成温馨的家。然而,当他带着满心期待来到别墅前时,眼前的一幕却让他瞠目结舌——前屋主的一对老夫妇,竟然在别墅的大门口铺上了被褥,一副长期驻扎的架势。

“你们这是干什么?这是我的房子!”李先生惊愕之余,连忙上前询问。

“哼,房子?这房子我们住了几十年,岂是你说买就能买的?”老夫妇一脸不屑,“想让我们走?除非你给我们500万!”

李先生一时语塞,他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无理要求。他尝试耐心解释,告诉他们自己是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的房产,但老夫妇却置若罔闻,坚持认为只要他们不搬,这房子就还是他们的。

“我们年纪大了,没地方去,你们年轻人就该让着我们!”老妇人边说边抹眼泪,引来周围不少邻居围观。

李先生见状,知道靠劝说无望,只得报警并寻求法律帮助。


02 法律分析

在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了业主对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李先生通过司法拍卖获得的房产,其权利自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别墅的门口作为公共区域,并不属于任何个人专有,老夫妇的行为显然侵犯了李先生的合法权益。

此外,《物权法》还赋予了业主对侵害其物权的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因此,李先生完全有权利要求老夫妇停止侵占,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老夫妇立即停止对李先生房产的侵占,并赔偿李先生因此产生的各项损失共计8000元。

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为李先生讨回了公道。


03 谷律师点评

有网友评论道:“这哪里是讨公道,分明是仗着年纪大耍无赖!

确实,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老夫妇的行为都已经触犯了法律底线。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对于法拍房,要慎重

各位读者朋友们,你们对这起案件有何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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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话今世
聊聊咱老百姓身边的法律小故事,多懂点法,总是不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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