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大学2024年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内蒙古财经大学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补充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内蒙古财经大学坐落于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承载历史使命,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等学府。学校始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同时承担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培养任务,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理学、法学、工学、文学融合发展,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多科性应用型大学。
二、比选岗位
财务处工作人员1名。
三、报名范围
自治区本科院校在编在岗人员。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应当具有在现单位在编在岗从事财务工作(出纳、会计、核算经历)2年及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未定等次除外);
5.应当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所报比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见《内蒙古财经大学竞争性比选岗位需求表》;
9.须在2024年1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须在2024年7月30日前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相关工作经历等;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
8.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10.岗位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规定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五、比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0:00至2024年11月7日12:00。具体步骤如下: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下载填写《内蒙古财经大学竞争性比选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和具有任免权限的单位同意后,于2024年11月7日12时前通过邮件发送至内蒙古财经大学人事处邮箱(rsc@imufe.edu.cn)。推荐表中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报名信息填写不全、不规范或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内蒙古财经大学竞争性比选人员报名推荐表、诚信承诺书、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等进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历次职务变动和调动的审批表或文件,能够证明《推荐表》中工作经历的其他有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要求,所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申报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岗位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短信或电话通知本人。
(三)岗位能力测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为《岗位能力测试》一科,采用主观性试题,主要测试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专业业务素养、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等,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岗位能力测试最低合格成绩为60分。
3.报名人员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1.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3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名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名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需携带《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转正定级表等相关入口材料、历次职务(职级)、职称变动或调动材料的复印件,能够证明《比选报名表》中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的有关佐证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及成绩计算
1.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人员持盖章的《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面试人数不低于2名,达不到规定人数的视情况取消该岗位或降低开考人数要求。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不再递补,但面试继续进行。
2.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岗位匹配度。
4.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名人员考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人选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比选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数以上。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内蒙古财经大学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形式,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取。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和不得比选调动等情形,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比选人员的主要依据。
(八)结果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内蒙古财经大学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动人选。对拟调动人选,分别在内蒙古财经大学官网和拟调入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九)岗位试用
拟调入人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关系、组织关系不变。对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正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对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比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1-5300171
监督电话:0471-5300332
有关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财经大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内蒙古财经大学竞争性比选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财经大学
原文链接:http://www.mufe.edu.cn/rsc/info/1029/19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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