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您的报告单上有“鄂HR”“荆州HR”互认标识,且检查检验的时间、技术规范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来石首市中医医院就诊就不需要重复检查了,既省时又省钱!
通俗地说,就是“一次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多家医院共享互认”。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实现互认。能避免病人接受多次检验,节省医院的人物力,提高工作效率;检验结果的互认能够方便患者在不同的医院接受治疗,减轻患者看病的经济负担。
在检验报告单和图像、胶片的右上方标注有“鄂HR”互认标识或者在相应检验项目名称前有“★”标识的就是湖北省省级互认项目。同样的标注“荆州HR”和“▲”标识的就是荆州市市级互认项目。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标有互认标识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不过,病情千变万化,也不能一概而论,能否互认,医生会在保证诊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列入互认范围或不受互认限制:
1、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变化较快的;
3、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5、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6、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经治医师可要求患者重新检查,但须向患者说明,并在病历中详细注明复查原因。
荆州市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第一批114项)
荆州市放射影像结果互认项目清单(第一批8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