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城子河区司法局永丰司法所走进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开展食品安全及燃气使用安全普法宣传

文摘   2024-11-12 19:19   黑龙江  


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责任意识,让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深入人心,11月12日,城子河区司法局永丰司法所司法协理员走进永丰朝鲜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开展食品安全及燃气使用安全的普法宣传。

活动中,司法协理员通过发放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向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负责人就《食品安全法》中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食品生产经营应符合哪些标准、法律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危害食品安全可能构成的犯罪、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违反法律规定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讲解,提醒生产经营者要诚信经营,遵纪守法,坚决做到不合格食品不出厂,不安全食品不销售。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以案释法,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守住食品安全法治防线,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食品安全法治化环境。

司法协理员还向餐饮商户和食品生产者宣传《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针对安全生产中液化气罐的储存安全、使用安全以及运输安全等环节也进行了详细的法律知识讲解。同时强调,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燃气使用规定,商户有责任确保液化气罐的安全使用,这不仅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更是对顾客和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此次普法宣传有效填补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法律知识方面的空白,增强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治观念和安全生产意识。接下来,永丰司法所将继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法治建设不断深入,为辖区法治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供稿:司法局

编辑:麦英锋

审核:曹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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