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男、14岁),幸亏被查……

政务   2024-11-15 14:57   河南  

“你今年多大年龄?这车是你开的?”


“14岁,看见交警就慌了。”


……


11月1日21时,洛阳市涧西区。洛阳交警一大队民警在九都路与珠江路交叉口夜查酒驾时,发现前方50米处有一辆悬挂临牌的黑色轿车在行驶中突然右拐,进入一条小路。此时,距离该车最近的民警立刻上前拦停该车。


被拦停的是一辆高级轿车,当车门打开时,民警发现驾驶位上竟然坐着一个孩子。经核实,这个孩子就是该车驾驶员,姓张,今年14岁,是一名初三学生,没有驾驶证,也没有喝酒。



经询问得知,张某某的父母都是生意人,最近刚买了这辆新车。恰逢双休日,张某某趁大人不在家,偷偷拿了车钥匙,驾车邀同学们一起到洛阳玩耍。在看到交警设卡检查时,一时不知所措,慌乱之中他就驾车拐弯进了小路。


民警对张某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告知其无证驾驶的危害性。随后,民警对车辆进行暂扣,现场开具了违法通知书并通知其监护人。最终,张某某在父母的带领下接受了处罚。



洛阳交警提醒:由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均未发育成熟,驾驶技能欠缺、遇到突发情况时处置能力有限,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因此家长应注意不要将机动车交给未成年人驾驶。广大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重视和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


相关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来源:洛阳交警一大队

洛阳交警
文明交通,服务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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