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上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展。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余令玮、四级调研员史波良,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朱光灿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陈晓曦主持新闻发布会。
【陈晓曦】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今年又将60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省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发布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展相关情况。
【陈晓曦】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余令玮、四级调研员史波良,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朱光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我是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陈晓曦。
【陈晓曦】首先,请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余令玮介绍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展。
【余令玮】各位记者朋友们,上午好!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既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和难点,同时,也是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落实城乡融合发展的具体抓手,做好这方面工作意义重大。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厕所革命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注重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坚决反对劳民伤财、搞形式摆样子”。总书记的指示精神为我们做好农村环境整治、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织开展已建设施“回头看”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根据统计数据,截至目前,全省约1.5万个行政村已完成治理管控9422个,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61.2%,较“十三五”末提升了30.1个百分点,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目标任务(55%)。
在组织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过程中,我们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选择治理路线,强化群众参与,具体可以总结为六个强化: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组织以县域为单位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整县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二是强化科技支撑。我们先后组织制订《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导则(试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关于做好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和技术指南,逐步完善标准规范体系,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科学精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是强化项目建设,加强与改厕衔接。2021—2023年全省先后完成1200个、782个和72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4年省政府又将“6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列为民生实事,省生态环境厅将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截至目前,600个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提前完工521个,其余全部开工建设,年底前全部投入运行。四是强化建管并重,组织开展“回头看”。我们指导各地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加强新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项目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对早期建设的老旧设施组织开展“回头看”整治提升行动,提高设施正常运行率。五是强化监测监管,确保正常运行。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治理设施环境监测,根据省监测中心《江苏省农村环境质量状况报告》,2024年上半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执法监测正常运行率为96.2%,较2023年上半年上升了3.5个百分点。六是强化政策保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推动各地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优惠政策,建立设施用电清单,对纳入清单的设施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切实降低设施运行成本(每度电可从0.6—0.7元降低至0.54元)。近年来,组织各地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76亿元,累计下达省级奖补资金9.45亿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当前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仍存在以下困难和不足。一是区域间治理能力不平衡。从区域看,苏南地区治理(管控)率已达88.39%,但苏中和苏北地区分别为56.73%和53.17%。二是多元化投入还不足。当前,我省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主要依靠地方政府财政投入,尚未建立完善使用者付费机制,市场主体参与意愿不足,资金筹措难。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认真落实国家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持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力度。一是大力推进资源化利用。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试行)》《关于做好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对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以及具备适宜环境消纳净化能力的村庄,要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方式治理,降低各地建设和运维成本。二是不断加强设施运行管护。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健全设施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全省农村环境整治常态化摸排调研机制,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回头看”力度,实施老旧设施分类改造。强化整县制专业运维,到2025年设计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处理设施纳入专业运维比例达到90%以上。三是优化监管方式。充分运用电力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同时减少对基层的干扰。四是鼓励群众参与。加强宣传引导和典型示范,引导村民以适当方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方案设计、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和成效监督,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陈晓曦】下面,各位记者朋友可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
新华日报记者:据了解,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职能自2019年下半年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调整至生态环境部门。请介绍下我省近年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推进机制?
【陈晓曦】这个问题请余令玮副处长来介绍。
【余令玮】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下面由我来向大家介绍下。2020年5月,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方案》,对全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安排。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省、市、县三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组,落实“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级抓落实”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机制。二是强化项目管理。按年度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建管并重,统筹考虑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加强与改厕工作的有效衔接。三是强化绩效评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相关指标已纳入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实绩、污染防治攻坚战等考核评价体系,同时也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创建评选体系,鼓励引导地方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起到了极大的激励作用。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我们注意到,国家《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请问什么是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如何开展资源化利用?
【陈晓曦】这个问题请史波良四级调研员来介绍。
【史波良】感谢您的关注!下面由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资源化利用是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的重要方式。资源化利用指在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农村自然地理条件和环境消纳能力,结合林地、园地、耕地等农用地和公园绿地等的水肥需求,实现农村生活污水中水资源和氮、磷等养分资源的利用,达到“三基本”要求(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基本闻不到臭味,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
我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就地分散利用。村庄聚落形态呈分散型、户均宅基地或自留地内“三小园”可利用土地面积较大时,生活污水宜采用就地分散利用方式,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实现污水就地回用。二是相对集中利用。村庄聚落形态呈集中型,或有灰水或混合污水收集管网条件,且户均宅基地或自留地内“三小园”可利用土地面积不足时,宜采用相对集中的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方式,利用大片农田、林地等集中消纳。三是粪污收集制肥利用。当具备收集粪污条件,并有合适的集中厌氧发酵或好氧堆肥场地,或有机肥料生产企业时,可采用粪污收集制肥的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相应产品优先就近施用于农田、果园、林地等,实现田园循环利用。
南京日报记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有什么区别?可否具体介绍下我省是如何因地制宜分类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的?
【陈晓曦】这个问题请朱光灿教授介绍。
【朱光灿】感谢记者朋友的关注,下面由我来回答。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城镇生活污水有很大差异。主要体现在:(1)产排特征不同;(2)治理要求和排放标准不同;(3)工艺技术不同;(4)治理模式不同。
在产排特征方面,一方面,城镇生活污水除来自居民的生活排水外,还来自公共建筑、办公、学校、医疗等场所,而农村生活污水基本来自生活排水,集中在早晚或早中晚用水时段,污水排放的时变化系数远大于城镇污水;另一方面,由于传统农村农房布局较为分散,农村人口密度远小于城镇,因此污水排放点多分散,管网收集难度大。上述产排特征方面的差异,决定了农村生活污水不能完全照搬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的治理方式。
在治理要求和排放标准方面,城镇生活污水需经管网收集和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回用,执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或相应的回用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具有资源属性,经预处理后可进行资源化利用,需满足资源化利用及当地生态环境对水质的要求;如不能完全资源化利用,则需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设施的规模在500吨/天以上的,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设施规模在500吨/天以下的,执行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治理要求和排放标准的差异,决定了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工艺不同于城镇污水。
在处理工艺方面,城镇生活污水采用适合于集中处理的以活性污泥法为主的“二级处理+深度处理”工艺,农村生活则需根据产排特征和治理要求,选用能适应水质水量变化、运维简便的以生物膜法和生态法为主的处理工艺。
在治理模式方面,城镇生活污水采用“管网收集—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的治理模式。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具有以上不同于城镇生活污水的特征,2021年,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导则》,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治理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有效降低建设和运维成本。《导则》结合江苏省实际,提出了四种治理模式:具备利用条件的,鼓励农户利用附近农田和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等,对农户排出的污水进行预处理后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距离城镇污水管网较近的,可就近接管处理;距离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且不具备利用条件的,可建设小型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居住分散、不具备利用条件的,可采取分散处理或集中转运的方式处理。
法治时代杂志记者:刚才介绍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展中提到了“六个强化”,针对“强化项目建设,加强与改厕衔接”方面,可否详细介绍下我省是如何协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工作的?
【陈晓曦】这个问题请史波良四级调研员作答。
【史波良】感谢您的关注!下面由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加强与改厕的衔接,是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实效的关键举措,在具体工作中,重点抓好两个方面。一是加强部门协同。我厅与省农业农村厅协同联动,强化指导帮扶,压紧压实地方责任。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谋划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考虑改厕和粪污收集利用,鼓励推广有利于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改厕技术。由农村改厕牵头部门推动地方明确粪污抽取、转运、贮存的责任主体,确保粪污满了有人掏、掏出的粪污能得到处理或利用。确有必要实施水冲式厕所改造的,由农村改厕牵头部门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减少生活污水产生量。县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牵头部门主动对接农村改厕牵头部门,科学制定年度治理村庄清单。二是强化项目衔接。没有解决好厕所粪污收集和利用去向问题的村庄,农村改厕项目宁可不开工不建设。确有必要建设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要统筹考虑厕所粪污治理。重点加强工程阶段的衔接,避免出现化粪池出水标高低于污水收集管网标高导致出水不能自流进入生活污水收集系统等问题。2023年3月,我厅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和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相关事项的通知》,将省委一号文件中推进727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与整村推进省政府民生实事1000个以上行政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提升行动同步推进,确保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在《2024年全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中要求,对计划开展水冲式厕所改造的村庄,优先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实行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推进、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
中国江苏网记者:据了解,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起步较早,已建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1.36万套,可否介绍下我省是如何加强对已建设施的运维管理?
【陈晓曦】这个问题请余令玮副处长来介绍。
【余令玮】谢谢您的提问。下面我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方面作一简要介绍。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加强已建设施的运维管理,是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的必要措施。“十四五”以来,我厅坚持建管并重,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指导各地加强对已建设施的运行管理。一是建立专业化运维机制。印发《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各地制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将相对集中式处理设施纳入整县制专业运维。二是加强运维经费保障。指导各地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督促各地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建立依据绩效付费制度。三是持续开展“回头看”。组织对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回头看”专项整治,对不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老旧处理设施,分类施策,推动整治。四是切实降低运行成本。电费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的主要成本,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情况排查,建立设施用电清单,对纳入清单的设施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切实降低设施运行成本(每度电可从0.6-0.7元降低至0.54元)。
江苏经济报记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主要是依靠政府财政投入,如何有效利用好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多元投入。
【陈晓曦】这个问题请史波良四级调研员介绍一下。
【史波良】感谢您的关注!下面由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纯公益性事业,设施建设和运维管护所需资金较大,基本靠各级财政投入(主要是县级),基层普遍反映筹资难。特别是苏中苏北地区治理基础薄弱,财政压力较大,需有效降低治理成本,并吸引社会资本多元投入。一是加强统筹系统施治。鼓励各地加强统筹谋划,用好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政策和资金,有条件的地区,应将农村生活污水、农村厕所革命、乡镇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统筹考虑系统施治,避免衔接不到位,重复投入。二是持续创新投融资模式。支持各地依法合规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鼓励各地运用施工总承包+委托运营(EPC+O)、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分期滚动投资等模式,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运维资金,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发挥绿色金融助力作用,通过“环基贷”等金融产品,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提供利率低、贷期长、数额大的融资支持。三是探索低成本治理方式。鼓励基层首创,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农村特点的低成本治理路线。例如,如皋市积极探索,创新采用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建设费用降至6000元/户(不含改厕),年运维费用50元/户。泰兴市曲霞村采用“黑灰分离,生态处理”模式,黑水经过三格式化粪池自然降解之后作为农家肥使用;灰水通过油污隔离井+多介质土壤生态滤池处理后被农作物吸收,建设费用仅2000元/户(不含改厕),大幅降低了治理成本。
江苏工人报记者:刚刚提到要发动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哪些具体措施?
【陈晓曦】这个问题请余令玮副处长回答。
【余令玮】谢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下这个问题。
发动群众参与,发挥主体作用,对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将重点抓好四项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引导。积极鼓励引导各地运用多种方式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良好成效,引导群众参与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比如以“6·5”世界环境日、“3·22”世界水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大生态环境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环保下乡”宣传活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走进中小学,提高村民生态文明意识。制作通俗易懂的标语口号,发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折页”宣传册和指导手册“口袋书”等,提高农户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因地制宜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宣传鼓励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的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的现象;鼓励农户以资源化利用方式实现污水科学就地回用。二是发挥示范引领。深入调查研究,在全省发掘一批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案例,分门别类进行归纳总结,以适当方式在全省推广,便于各地学习借鉴。我省一些地方已作了很好的探索,如南京市江宁区发放《致全区广大村民一封信》,邀请“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协助农村污水建设运维,在建设阶段,到户宣传,协调群众矛盾,对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网接户均以户主签字确认为准;在运维阶段,发现问题及时与运维单位沟通,监督整改到位。南通市海门区录制资源化利用型无动力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的宣传视频,通过融媒体的公众号、镇村网格化管理群进行全面宣传推送,发动村民自觉参与对设施的保护和日常维护;高邮市强化沟通,让群众做“参与者”。施工前期,采取“一户一策”进行统筹规划和现场指导,由村、组干部带领施工人员逐户走访了解,征求群众意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鼓励和支持群众对生活污水治理效果进行常态化监督。宿迁市宿豫区整合农村“一事一议”资金,由乡镇引导农民以“以工投劳”方式参与户内污水管网改造、处理设施建设,使得项目实施更容易获得村民们的理解、支持。三是加强技术帮扶。组建专家团队,深入基层、分区分类举办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讲座,帮扶指导群众科学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充分听取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愿和需求,积极引导村民以适当方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项目方案设计、过程建设、运行维护和成效监督。坚持“让老百姓满意”,让群众在共商共建共治共享中有更多的参与度、幸福感。四是强化群众监督。鼓励和支持农民群众对身边的生活污水治理效果进行常态化监督,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通过关注“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公众号进行微信举报或登录“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进行网络举报。
【陈晓曦】……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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