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文摘   2024-11-23 13:02   福建  



11月22日,光泽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雄,副主任潘国武、陈福军、王春莲、高兴有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陈忠、李莉涓分别列席有关议程;县法院院长叶仲铭,县检察院检察长吴才文,县监委以及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陈福军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及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初步审查的报告。会议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强化税源培植力度,注重“开源节流”,持续提升财政管理质效;要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夯实专项债项目前期基础,加快债券资金支付进度,确保债券资金取得预期效果;要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落实建成项目后续运营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会议决定批准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增强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要求,压紧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提升审计整改实效;要明确审计整改要求,持续巩固审计整改成果;要深化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用好审计成果,全面提高审计整改成效。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代表主体地位和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持续强化责任意识、注重统筹协调,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督办,推进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各项措施,抓实源头治理,健全防控机制;强化法治保障,凝聚打击合力;依法从严惩治,确保打击处理到位,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其他组成人员审议发言


会议听取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开展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县法院2名法官、县检察院1名检察官分别接受现场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水利局局长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至26日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光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舒春锋、雷绍平辞去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光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县法院、县检察院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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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泽县人大常委会

编辑:李晨雨

复审:唐   璇

终审:龚香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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