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唐勇到区法院调研诉源治理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会议指出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诉源治理是基层治理的重要一环,是司法机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前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根本上减少诉讼增量。
会议强调
要深入查找诉源治理的不足,探索完善诉源治理体系格局,做实党委领导、府院联动、多方参与、法治保障,切实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全力推进诉源治理上台阶,奋力交出平安建设高分报表。要多跨协同,横向探索建立完善司法机关和政府职能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确保制度高效运转,纵向完善群众、网格、村社、镇街、区级部门多级联动机制,形成“横向有协同,纵向有联动”的诉源治理新“枫”景。要立足司法部门职责,能动履职,主动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刻理解“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内涵要求,认真分析总结民事行政案件,特别是行政案件中的各职能部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强、质量高的司法建议,推动各职能部门完善决策程序,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源头预防矛盾纠纷产生。
会议要求
要学习借鉴浙江经验,加强区矛盾纠纷化解中心解纷力量建设,充分发挥其桥头堡作用。研究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探索完善“法院+行业(职能部门)”“法院+专业调解”机制,聚焦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强化政府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协同联动;探索开展特定案件调解前置,打造人员联动、力量协同、资源共享的大调解工作模式;坚持实质性化解目标,做到案结事了,降低非理性上诉和信访风险;规范调解流程和调解文书模板,组织业务交流培训,提升调解质量;强化宣传引导,运用新媒体矩阵传播调解正能量,精选典型案例与职能部门开展行业性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倡导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来源:基层社会治理科
编辑:钟億
校对:向必万
审核:尹胜
总编辑:刘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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